最近,証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証監會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企業在境內發行上市,對於尚未盈利的互聯網科技創新企業,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在創業板發行上市的問題,目前正在抓緊研究中,力爭盡快推出。筆者認為,應科學、慎重推進虧損網企上市。
理論上講,隻要企業有發展前途,投資者又願意投資,那麼即使目前企業虧損,其股票同樣應該允許發行和上市,A股市場應為此牽線搭橋或提供相應平台。
不過,為何單獨允許網企等虧損企業上市,而非允許所有虧損企業發行上市,卻需要給出充足理由。互聯網在信息傳播、電子商務、企業產品銷售等方面發揮巨大作用,但虛擬網絡作用再大,它也不可能生產出一粒米、一顆螺絲,所有的實體財富都要通過現實勞作生產形成,那麼實體經濟的創新甚或整個實體經濟,是不是也需要資本市場支持?而且網絡企業同樣可能有重復建設、產能過剩的問題,因此,單獨推網企等虧損企業上市,需要充分的調研論証,做到師出有名。
從現實來講,當前創業板最大的一個副作用就是財富再分配,隻要上市,大股東、董監高等就可高價減持套取股市泡沫收益。讓虧損網企上市,這些副作用同樣可能產生,而且可能更為嚴重,事實上目前A股市場對網絡等題材概念極度追捧、炒作火熱,虧損網企上市、大股東等同樣可以輕鬆致富。如果A股制度不能對這些副作用形成嚴格約束,推動虧損網企上市就會弊大於利。
值得關注的是,一些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被質疑財務造假而遭遇做空,市盈率往往隻有幾倍,為此國內的PE私募基金買入公司股份推動私有化退市,一個目標就是通過整合包裝,重回A股上市,享受A股泡沫溢價、賺中美兩個市場市盈率的差價。也就是說,企業在美股上市需要承擔大量的責任和義務,其享受到的好處卻比較有限,市場生存環境極其“惡劣”﹔但A股市場企業上市無需承擔太多責任,輕鬆享受高估值、且可隨時進行定向增發再融資,這是這些企業願意回歸的主要原因。
筆者認為,企業在A股上市沒有什麼責任感就會輕飄飄,回報社會、回報股東或成空談,最后企業也可能給毀了﹔這些企業在成熟市場上市,或許並非壞事,套上成熟市場強制性規定的責任義務的枷鎖后,逼迫公司追求上進發展,境內股東等有關方面同樣受益。若要讓A股或創業板接洽這些企業發展,那要先看看A股市場或者創業板的市場制度是否已經准備好了﹔僅就目前A股以及創業板的現有制度設計來看,還不能讓發行人享受的權利與其應該承擔的責任義務基本對等,筆者不大贊成包括虧損網企在內的所有虧損企業在A股上市,即使盈利企業上市同樣要嚴格控制。
互聯網企業希望能夠在A股快速上市,一個主要目的是方便其快速融資、快速發展。筆者認為,要解決其快速融資問題,並非隻有A股市場上市這條道,事實上,新三板同樣有這個功能,在新三板挂牌的非上市公眾公司,同樣可以進行定向發行募集資金,建議目前情況下這些企業應該到新三板挂牌為宜。或許,有些企業希望通過特別渠道實現A股上市,只是有關主體意圖享受A股尤其是創業板泡沫收益、爭取利益最大化罷了。
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要讓A股市場允許虧損網企上市、讓投資者分享企業高速發展成果,就應先全力完善有關制度,使得發行人等從市場所能獲得的利益,與其為市場所作出的貢獻基本對等﹔其中一個關鍵,就是要防止發行人募集資金后、再借題材炒作高價減持限售股,實現金蟬脫殼,將虧損且基本無望的企業爛攤子扔給股民。若制度完善了,不僅是虧損網企,所有虧損企業都可以在A股上市,對虧損企業一視同仁,這也是市場公平的要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