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走訪找誰解決:當地職能部門要出具處理意見
省信訪局副廳級督察專員趙克介紹說,為防止信訪空轉,要嚴格執行“首接首辦責任制”,推動及時有效解決問題,不能看似程序規范,實則問題空轉。
“比如說,上訪群眾到縣裡找到某個部門,上訪人反映的問題該這個部門的某個工作人員處理,他就要當場給上訪群眾出具文字手續:你反映的事該我們管,我要負責處理到底。”趙克說,凡是你找到應該處理的部門,他一定要出具相關手續,而且還要在規定時間內,把處理意見以文字形式拿出來,簽上字、蓋上章,非常正式地交給上訪群眾。
受理“不作為”咋辦:上級將靠督辦、通報等來解決
國家信訪局和省信訪局明確不得越級上訪,如果相關職能部門繼續“不作為”怎麼辦?
趙克說,此次頒布的細則中要求,對應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規定期限和程序受理辦理、處理意見落實不到位等問題造成群眾越級上訪的,省信訪局將通過實地督辦、點對點通報、重點約談等方式,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對因工作不力引發群眾越級上訪,並造成嚴重后果和較大社會影響的,省信訪局將向有關地方和部門提出責任追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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