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1日發布的11月財政收支數據顯示,今年前11個月,全國各級財政支出12.6萬億元,僅完成全年預算82.5%。這意味著12月需要完成近2.7萬億元的財政支出,是正常月份財政支出額的兩到三倍,年底“突擊花錢”怪象如期而至。專家稱,隨著將事業單位結余資金納入下一年度預算等方法逐步推行和落實,該現象有望逐漸改善。
年底“突擊花錢”之所以多年來都是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最重要的原因是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低下,可能由此“滋生腐敗”,帶來大量的浪費。
根據我國目前執行的年度預算制度,地方每年結余直接上交﹔此外,我國預算編制普遍採用“基數法”,如果去年預算有結余,第二年預算基數會被縮減,對地方來說,這反而是“吃虧”的。“多出來的錢,地方政府得花完,因為不花完也不是自己的。”多位地方官員稱。
“按照2014年財政預算,今年最后一個月還要完成17.5%的預算支出,年底‘突擊花錢’的現象在三四年前更嚴重,12月一個月大概要花掉全年支出預算的20%左右。近幾年有所好轉。”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汪德華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
對於年底“突擊花錢”現象產生的原因,財政部財科所副研究員李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年底花錢既是自然規律也有人為因素。首先,年底不是財政部門在集中‘花錢’,而是各級政府及相關單位年底結算量比較大,很正常地就形成了大量資金集中結算的情況﹔其次,由於部分預算單位的預算支出沒有完成,或完成了但沒有及時結算,就會對下一年度的預算造成縮減的可能,這導致各預算單位都會在這一期間集中結算。”
在汪德華看來,全國和各級人大批復預算的時間較晚是這一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國人大一般3月才批復預算,這對支出進度有很大的影響。”汪德華還表示:“此外,我們很多資金是以項目支出的形式發放的,存在二次分配、項目啟動時間滯后等問題。再加上上級財政對下級財政的轉移支付存在時間遲滯,也影響了資金支出進度。”
事實上,為避免年末“突擊花錢”,財政部在今年5月份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支出預算執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加強財政支出力度,隨后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支出進度明顯提高。
而今年11月份全國財政支出12759億元,比去年同月增加101億元,增長0.8%。其中,中央財政本級支出1493億元,同比下降9.9%,主要受部分重點支出前期提前撥付等因素影響。這也體現出財政部門在解決年底“突擊花錢”這一問題上所做出的努力和成效。
李全告訴記者,解決年底“突擊花錢”的現象,一是預算單位要嚴格預算執行,有效熨平資金波動,爭取實際結算與預算數據相對應﹔二是財政部門要嚴格考核預算執行的績效,對執行不好的情況予以監督和處理,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當然,歸根結底,還是要落實與事權相對應的支出責任,最終實現預算收支的高度匹配。
“目前來看,隨著將事業單位結余資金納入下一年度預算等方法逐步推行和落實,年底花錢的情況必將得到較好地解決。”李全表示。而多位專家指出,我國更應該進行中期預算改革,制定多年度預算,強化預算過程中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從制度上抑制年底“突擊花錢”的沖動。
與為防止“突擊花錢”而“催著花錢”相比,專家指出,各級政府更應該加大監督年末大量花錢可能存在的問題。“年末‘突擊花錢’是預算制度和財政支出結構的綜合性反應。‘突擊花錢’要反對,但不能僅僅盯住年末支出比重,更重要的是把提高財政資金績效、減少浪費作為主要目標,核心是控制好支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