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被告否認錄音為真
案件審理中,原告提供了一份錄音時間顯示為2014年11月20日的錄音資料。原告方稱,錄音內容為深圳同性戀親友會召集人“董媽媽”與被告公司相關負責人李經理關於此次離職事件的交涉。李經理表示,“小紅帽事件”視頻“影響很大”,稱辭退原告的原因中“這個視頻也是一小部分原因,但不是最主要原因。”
在該份錄音資料中,該位李經理還表示,辭退時不直接講明“視頻”原因是擔心當事人反應過激﹔在“董媽媽”質問下,李經理認可了“公司認為該視頻曝光會影響公司形象”的說法。
但在庭審上,被告公司對該份錄音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均不認可。被告公司稱,炫維公司與原告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原因應該以離職申請表原告本人填寫的為准,而並非性取向問題。另外,是同性戀和與同性戀相關的視頻在網上傳播是兩回事。
穆易昨日告訴記者,由於當時公司給出的解雇理由是“客戶投訴”和“違反相關規定”,當時出於保護自己隱私的考慮,才寫上“個人處事”。
判決:解雇未確定因出櫃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向原告發放工資、為原告購買社會保險,即被告是實際的用工單位,故被告“裝修藝”公司為適格被告。
針對關鍵的錄音証據,法院認為,因被告對其真實性不認可,原告也未能提供其他証據加以佐証,法院無法確認上述對話錄音資料是否確實為原告與被告工作人員之間所進行,故對上述對話錄音資料的証明效力不予採信。
法院表示,即便原告提供的對話錄音資料真實可信,也仍然未能明確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就是原告為同性戀,還是有關原告的網絡視頻影響公司形象。因此,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穆易昨日告訴記者,被原公司解雇后,已經找到新的工作,目前生計無憂。“我還對二審抱有一絲希望。”被告公司的李經理昨日則向記者表示,法院已經作出公平的判決,個人不再作回應。
事件回顧:
南方都市報(作者:李亞坤)2014年11月4日訊近日,南山警方處理兩名男同性戀街頭糾紛的視頻在網絡上曝光,其中一戴著小紅帽的男子因為其尖細的嗓音和“雷人”的言語引來網友關注。
事發南山街頭,錄像顯示,小紅帽與黑衣男通過微信認識,現場小紅帽在不停控訴黑衣男,而黑衣男則較為羞澀,指對方“你丟不丟人”。小紅帽則不依不饒,用尖細的嗓音連連稱,“玩都玩了,一毛錢都不給”。小紅帽稱被對方從西鄉騙到南山,結果和對方開房完事了之后,竟然連100元打車費都不給。兩人由此在街頭發生爭執,期間黑衣男向警方報案稱,自己遭到搶劫。警方趕到現場,有人記錄下了兩人在現場爭執的畫面。
事發后,黑衣男通過微博追問,究竟是誰泄露了視頻,並稱視頻被傳到家鄉小縣城,對自己影響很大。有律師也認為,上傳這樣的視頻上網確實涉及侵犯個人隱私。南山警方隨后回應稱,並非警方執法記錄儀記載的內容,警方還強調說,請大家尊重他人隱私權,同時也要在公眾場合保護好自己的個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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