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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中國“影子銀行”應需而生  要加強監管

姜煜

2013年01月02日11:01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中新社上海1月1日電 (記者 姜煜)中國“影子銀行”近幾年發展迅猛,有估算稱其規模達15至17萬億元人民幣,約相當於正規銀行體系的12%至13%。對此,有專家指出,中國“影子銀行”因需求而生,且是金融創新的結果,對其應正確引導並加強監管力度。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結合中國情況,將“影子銀行”定義為“在受到監管的銀行體系外的金融中介活動”。

  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李揚認為“影子銀行”是“創新的源泉、風險的淵藪和監管的重點”。他將中國的“影子銀行”分為:信托計劃和理財產品、各類私募對沖等基金、銀行之外的各類支付和結算、非銀行貸款,以及地下錢庄、民間借貸等不受監管的民間金融。

  李揚表示,傳統的金融業靠的是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等業務,“影子銀行”體系主要通過開發交易活動或提升金融市場的流動性,以及對傳統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再構造,向經濟社會提供信用供給。

  澳新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師劉利剛以及瑞銀首席經濟學家汪濤,都將中國“影子銀行”的崛起歸因為2009至2010年的貨幣政策緊縮。

  據兩位經濟學家分析,當時中國中小企業的信貸環境不佳,加之較低甚至為負的實際利率迫使存款者尋求更高利率,推動了表外金融活動。此外還有中國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模式下所特有的因素,如銀行更願意將存款轉移到表外業務,比如理財產品中。

  汪濤稱,鑒於大多數“影子銀行”的活動仍在中國銀監會的監管之下,加上這類活動規模不大,當下還不會導致重大的系統性問題。

  劉利剛認為這些金融行為不夠透明,對中國的金融穩定產生了負面影響。李揚也承認,與西方國家“明面上發展”不同,中國的“影子銀行”帶有隱秘的灰暗色彩,因此存在一定的系統性風險。

  但三位專家均指出,對應運而生的“影子銀行”需正確引導並加強監管力度,正如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所指出的,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是中國的底線。

  溫州金融改革細則2012年11月24日公布,這份細則允許地下金融體系向正規金融機構過渡,從事民間金融活動的機構可以轉型為小額貸款公司或者PE(私募股權投資)。劉利剛認為,溫州金融改革是一個起點,中國可能允許地下銀行逐步正規化,並成為商業銀行體系的一部分。(完)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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