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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價格戰年底又升溫 財險承保虧損比例超六成

葉琪 華夏時報

2012年11月12日08:45        手機看新聞
成也車險,敗也車險,由於車險經營佔財險業大頭,其綜合成本率的上漲已成為當前令財險公司最頭痛的問題。張鳴介紹,財險業務的保費一般都是年繳,從理論上說,賠付支出大約會佔到60%,附加費用率大約佔30%,剩下的就是利潤。

  “有什麼辦法呢,自己賣的話就是壓低價格,給中介賣的話就是抬高手續費。”11月8日,某財險地方支公司的車險負責人張鳴(化名)頗焦慮地告訴記者,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內部考核沒有達標,而隨著年底全年業績考核日益逼近,目前隻有再次採取價格戰的競爭策略做最后的營銷沖刺。

  實際上,今年以來,受市場競爭、排名壓力、渠道等因素影響,愈演愈烈的車險價格戰已經讓多數保險公司不堪重負。根據行業內部數據,今年前三季度,財險行業承保虧損的比例已超60%。

  保監會最新數據顯示,前三季度我國財產險保費收入3992億元,同比增長14.87%,較2011年同期17.60%的增速有所下降。但在2010年前9月,財險同比增速高達32.27%。

  成本上漲

  2012年,產險與壽險增速雙雙下滑已成定局。

  “車險到7月底累計虧損達640多萬元,經營形勢嚴峻。”日前,在一大型保險公司地方支公司的內部資料中,記者看到了這樣的表述。並且,資料中還顯示,由於該公司車險業務虧損嚴重,其新渠道業務部將調整承保政策,如車主是農村戶口的堅決不承保、所有貨車不再新承保、隻買交強險要婉拒等。

  “這樣做肯定是違規的,但對於地方基層公司來說確實是無奈之舉,也是普遍現象。”與該公司同處一省的張鳴透露,在車險市場惡性競爭下,前端成本很難控制,隻有在后端賠付支出上盡量擠出水分,因此很多公司對賠付率高的業務私下都會縮小承保范圍。

  成也車險,敗也車險,由於車險經營佔財險業大頭,其綜合成本率的上漲已成為當前令財險公司最頭痛的問題。據海通証券(600837,股吧)分析師丁文韜預計,今年前三季度產險綜合成本率約為95.9%,“其中,人保通過其平台和規模成本優勢,前三季度綜合成本率水平領先行業﹔平安則依托其高利潤率的非車險業務,利潤率與去年基本持平﹔太保則受行業趨勢影響,綜合成本率呈小幅上升趨勢。”

  對於多數中小財險公司而言,情況則更不樂觀。有業內交流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在41家中資財險公司中,有21家公司的綜合成本率超過100%,而在21家外資財險公司中,則多達17家公司的綜合成本率超過100%。

  張鳴介紹,財險業務的保費一般都是年繳,從理論上說,賠付支出大約會佔到60%,附加費用率大約佔30%,剩下的就是利潤。“這樣,財險是不會虧損的,但關鍵是現在車險業務在財險經營中比例太大,所以一旦車險費率在實際經營中因為費率打折、手續費過高以及支付虛假費用等被縮水,整個財險承保就很容易出現虧損。”

  但即使已經出現虧損的信號,價格戰仍是各家公司年底沖擊保費的不二手段。張鳴透露,就他所屬省份而言,現在多數財險公司的手續費都超出了25%,而一些小公司、新成立公司的手續費甚至已經突破了30%。

  據了解,保險經營中原本一筆保單的合理渠道費用是15%,如保監會規定,擁有電話直銷車險牌照的公司在個人用車且購買商業險的情況下,其報價可以在國家最低7折限制下再下浮15%。“如果能將渠道費用控制在15%,基本上就能將附加費用率控制在30%左右,這時保險公司就能夠獲取利潤,但如果渠道費用漲到25%,這多出的10%的經營成本就完全擠佔了原有的利潤空間。”張鳴指出。

  費率市場化

  漸行漸近的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也加劇了財險經營者對車險價格戰的擔憂。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最近保監會還在就商業車險費率改革的實施細則向業內征求意見,“最早有望於年底啟動。”此外,根據2012年上半年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保監會上半年已基本完成36個省區市商業車險示范條款純風險損失測算工作。

  今年3月8日,保監會發布的《關於加強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條款費率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稱,將在保証保費充足的前提下,對商業車險費率採取“限高不限低”的監管思路,並規定保險公司擬訂商業車險費率,原則上預定附加費用率不得超過35%。

  早在2003年,保監會曾啟動第一輪車險費率市場化,但之后車險行業陷於價格戰的惡性競爭而嚴重虧損,因此保監會為規范市場制定了主要參照中國人保、中國太保(601601,股吧)和中國平安(601318,股吧)等三套標准為主的費率模式,基准費率統一,並根據交通事故狀況進行浮動,最多隻能打7折。

  而《通知》中的“限高不限低”意味著,隻要滿足監管規定,商業車險費率將可“無限”打折。“車險競爭已加劇,費用率和賠付率均有上升趨勢,市場化改革將加快這一進程。”國泰君安分析師彭玉龍認為。

  不過,《通知》也規定綜合成本率和償付能力充足率達標的公司才有資格參與自主定價,同時監管部門對其綜合成本率和償付能力充足率指標進行動態跟蹤。“在現階段,保險公司從監管部門設計的改革方案中,能獲得的發揮空間被限定在非常小的范圍裡。”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專業教授庹國柱對此表示,這些規定,反映出監管部門在涉及這個方案時的細致考慮和良苦用心,既要實行市場化改革,又不希望出什麼“亂子”,特別是不希望因為市場化改革導致無序競爭引起行業性虧損和不可持續。

  此外,記者了解到,在保監會的征求意見中有諸多業內人士建言,商業車險費率改革不僅要關注價格,也要關注市場規則,比如車險價值鏈的前端專業代理、4S店等掌握了客戶、維修資源,獲得話語權的同時也擠佔了原本屬於保險公司的平均利潤。“對此應該按照車型品牌來征收保險費率。”一位車險第三方評測機構人士對記者表示。

  據悉,為了應對可能的價格戰,一些保險公司已在嘗試推出二手車零部件附加保險,試圖通過增值服務避免價格戰。

(責任編輯:朱瑤、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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