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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萬元理賠案牽出百案 汽修"代撞騙保"揭秘【2】

江蘇法制報

民警立即將報警人鄭某帶到派出所,一審,鄭某扛不住了,交代了與汽修廠一起詐騙保險的事實。也有些汽修人員或者消費者通過熟人找一些汽修廠開汽修發票,或者直接購買假發票,夸大損失,提高維修金額,然后到保險公司騙保。
2013年01月04日09:01        手機看新聞

  作案:

  花樣百出卻有規可循

  西夏墅派出所辦案民警在對這100余起汽車騙保案件梳理發現,汽修廠為了牟取不法利益,採取各種手段騙取保險賠償,可謂五花八門。首當其沖的,便是“代撞”。

  “代撞”的主要手法是,車輛先前存在故障,利用報廢車輛或者將報廢零件安裝到車上,在相近部位人為制造事故現場。沒有投保的車輛發生單方事故后,則用別的已投保車輛故意制造雙方事故,利用已投保車輛負全責來進行騙保。

  “我一般會在晚上把車子開到鄉下去撞,撞的時候一般會撞到車頭正中間,這樣索賠的金額就會大,”被取保候審的江漢汽修廠合伙人張某交代,“車主沒有撞車經驗不會撞,也不敢撞,所以就由我代撞。”

  除了“代撞”以外,一些汽修廠利用保險公司定損員經驗不足、不會自行拆估的機會,將壞零件換上事故車,或者維修中以次充好,向保險公司索要高額保險賠償金,賺取差價。還有在事故發生后,隱瞞無証駕駛或者酒后駕駛等情況,找人頂替駕駛員騙保。

  也有些汽修人員或者消費者通過熟人找一些汽修廠開汽修發票,或者直接購買假發票,夸大損失,提高維修金額,然后到保險公司騙保。

  警方發現,騙保案件一般有四大特點,車輛一般為使用時間較長,存在故障,或者一年內多次出險的車﹔案發現場通常認定為單方事故,沒有第三方,且發生在晚上的居多,車輛撞向電線杆、樹木、水泥墩等物﹔駕駛員通常非車主,與車主無關系,當事人通常都不報警,直接打電話給保險公司索賠﹔汽修廠負責維修,而不是到維修金額較高的正規4S店。

  利益:

  一起事故四方“受益”形成產業鏈

  當車子發生事故或需要維修而不在保險范圍內時,汽修廠往往以車主不懂修理為由要價較高,而車主往往不願意任其宰割。汽修廠正是利用了車主的這種心態,唆使其制造單方事故理賠從而由保險公司埋單。

  “一般車主到我這裡來修車,都不想自己出錢。那我們就要幫他們想辦法,這個辦法就是制造單方事故。事故發生后,由車主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報案理賠。保險公司把錢打到車主的銀行卡上后,我們拿著銀行卡把錢取出來。把車子修好歸還車主就可以了。”張某說。

  “除去修車的成本,還有就是要適當的給定損員一點好處,讓他們在定損的時候能夠把金額定高一點。反正賠償款是公司出,一般定損員都是比較樂意的。”張某說,“還有一個成本,就是給中介人理賠金額10%的中介費。剩下的錢就是我賺的了。”

  就這樣,一起單方事故,形成了車主不需要花錢就可以把車修好,定損員可以拿點小好處,中介人可以得到中介費,汽修廠可以賺到修車費的產業鏈,而這一切費用都由保險公司埋單。

  據辦案民警介紹,“代撞”除了可以幫助車主免費修車外,還被一些不法分子用來逃避責任或牟利。在查獲一起酒駕頂包案中,駕駛員酒駕發生事故后逃逸,找來他人頂替駕駛員,不僅逃避了法律責任,還騙取保費54萬余元。

  此外,還有一種情形,即車子保險已到期但發生交通事故后,車主不是先報案,而是先續保,過段時間以后再報案進行索賠。

(責任編輯:朱瑤、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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