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監會網站挂出了《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要求養老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應當具備企業年金業務或者保險業務兩年以上經營經驗。
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是指養老保險公司作為管理人,接受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等團體委托人和個人委托人的委托,提供養老保障以及與養老保障相關的資金管理服務,包括方案設計、薪酬遞延、福利計劃、受托管理、賬戶管理、投資管理、待遇支付等服務事項。
根據規定,養老保障管理基金投資范圍和投資比例等比照中國保監會資金運用相關監管規定執行。養老保障管理基金可由養老保險公司自行投資管理,也可委托給符合條件的投資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
保監會要求,養老保險公司開展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應當具備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科學的投資決策體系以及規范的業務操作流程。養老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應具備企業年金業務或者保險業務兩年以上經營經驗。
養老保障管理產品設立的投資組合類型包括開放式投資組合和封閉式投資組合。開放式投資組合是指基金份額總額不固定,基金份額可以在養老保障管理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場所申購或者贖回﹔封閉式投資組合是指基金份額總額在養老保障管理合同約定的封閉期限內固定不變,基金份額不得提前申請贖回。
另外,養老保障管理基金應當實行第三方托管制度。養老保險公司應當委托獨立的資產托管人並簽訂資產托管合同,明確約定各方的權利、義務和相關事宜,由其保管資產、開立賬戶、負責清算交割、資產估值、投資監督、數據核對、信息披露、支付等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