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煤市場化改革無論是電企還是煤企都盼望已久。繼發改委下發《解除發電用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后,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公布了《關於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表示,要抓住有利時機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
對此,廈門大學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第一時間表示,煤電聯動是改革的關鍵。好處在於可在不改變整體能源體制和能源價格體制的前提下,理順發電產業鏈。短期重要性是緩解電企的財務負擔和解決煤電之間矛盾,中長期是為發電投資和民營資本進入提供一個穩定商業環境,提供可以預期的財務收益,是行業可持續和電力充足供應的重要保障。
他還認為,煤電聯動后政府對電價的管理有兩個重要方面:一是對電力企業進行嚴格的成本監管,二是如果政府認為有必要維持相對穩定的電價水平,可以對終端電價進行補貼﹔用對煤炭的稅收來抑制煤價上漲動力和建立電力基金。
實際上,此前業內對於電煤市場化改革的內容有過討論。金銀島煤炭分析師戴兵表示,從最新公布的意見內容來看,較之前所了解的內容新增了加強煤炭市場建設及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兩條內容,其中尤其是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是之前沒有預料到的。
《指導意見》要求,繼續實施並不斷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同時將電力企業消納煤價波動的比例由30%調整為10%。鑒於當前重點合同電煤與市場煤價格接近,此次電煤價格並軌后上網電價總體暫不作調整,對個別問題視情況個別解決。
對此,戴兵表示,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充分考慮到了國內發電企業目前所處的困境,在電煤價格市場化后,電力企業背負的壓力將所有增加,所以煤電聯動可以積極有效地減緩電企壓力。(記者 夏青)
(來源:証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