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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化改革邁步 電煤價格雙軌制退出歷史舞台

2012年12月26日09:03        手機看新聞

  國務院辦公廳昨天公布了《關於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如市場所料,《意見》取消了電煤價格雙軌制,取消了運力配置,同時提出了煤電聯動的完善政策。這標志著影響我國幾十年的計劃煤徹底市場化。

  電煤重點合同退出歷史舞台

  《意見》稱,自2013年起,取消電煤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國家發展改革委不再下達運力配置方案。煤企電企自主協商確定電煤價格。

  電煤價格雙軌制是指煤價逐步放開過程中,實施的兩種不同定價機制。一種是國家指導下一年一簽的重點合同煤價﹔另一種是隨行就市的市場煤價。1993年,我國開始逐漸放開煤炭價格,不過仍以重點合同煤來掌控市場化進程,即逐年縮減電煤重點合同的量,並調控重點合同煤價格上漲幅度,以減輕下游電企負擔。中電聯估計,截至2012年底,電煤重點合同量佔電煤總量的比例在30%-40%。《意見》出台后,2013年起,承擔重任的電煤重點合同將徹底退出歷史舞台。

  2012年,電煤市場價下跌超過20%,重點合同電煤與市場煤價差明顯縮小,《意見》認為,電煤市場化並軌條件基本成熟。

  電價調整周期延至一年

  此次政策當中,超出市場預期的主要是煤電聯動新政,包括2013年電煤長協合同並軌后,電價暫不做調整。此外,電價調整周期由原定半年改為一年。

  《意見》提出,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同時將電力企業消納煤價波動的比例由30%調整為10%。

  舊煤電聯動政策於2004年年底出台,沿用至今。當時規定,以不少於6個月為一個煤電價格聯動周期,若周期內平均煤價較前一個周期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5%,便將相應調整電價。

  相比之下,2012版煤電聯動新政將煤電聯動周期由半年改為一年,並削減了電企自行消化電煤價格上漲的比例。分析人士認為,上述政策表明,市場煤與計劃電的矛盾,在今后一段時間內仍將長期存在。由於無法自主調整電價,在電價徹底市場化之前,電企相對要承受更多壓力。

  2013年煤電博弈更趨激烈

  中電聯副秘書長歐陽昌裕稱,2012年重點合同電煤價普遍比市場煤價要低,2013年電煤長協價格並軌后,與市場價格一樣了,意味著火電企業的採購成本將增加,而這一塊價格不調整,對火電企業是不利的。

  2012年重點合同電煤價比市場煤價雖說基本接軌,但不同地區情況不同,如內陸地區兩者價差較大,沿海價差較小。

  截至目前,五大電力央企和主要地方國有電企均沒有簽訂2013年電煤長協合同,其余電企即便簽了,量也非常少。新政出台后,煤電雙方2013年電煤長協談判博弈將更為激烈。

  若長協部分電煤價格漲跌自行消化,電企明年效益如何,關鍵在於煤價漲跌情況。若煤價跌,電企效益向好﹔若煤價漲,電煤壓力大些。歐陽昌裕認為,2013年電煤價格應該總體平穩。

  不過,煤電業界人士普遍認為,由於明年煤炭產能集中釋放,而電力需求偏弱,況且還有進口煤增加因素,2013年三四月份電煤價格將承受較大下跌壓力。

  目前正值煤炭旺季,但全社會電煤庫存仍在高位,秦皇島煤價已經連跌兩周。

  分析人士認為,2013年局部地區電價可能會調整,但整體電價可能不調整。

(來源:上海証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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