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顧夢琳)央企薪酬改革或下狠手。昨天有媒體報道稱,由人社部牽頭、財政部等部委參與的對央企主要負責人的薪酬調整方案初稿已經草擬完畢並開始征求意見。該方案的一個主要建議是:將央企、國有金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薪酬削減到現有薪酬的30%左右。
本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剛剛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要求逐步規范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實現薪酬水平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監督有效,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對象的主體被明確為“中央管理企業”,除了國資委監管的113家央企外,各部委管轄的20余家金融企業以及中央部門(單位)管理的100多家非金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集團型企業都將納入其中。
《財經》雜志昨天援引知情人說法稱,此次薪酬制度改革將縮小不同領域央企主要負責人之間的差距,拉平金融和實業的薪酬水平。具體來看,央企、國有金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薪酬將削減到現有薪酬的30%左右,削減后年薪不能超過60萬元。而部分央企主要負責人薪酬削減后過低的,可能會根據企業需要進行適當上調。
該報道稱,由財政部主導的國有金融企業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方案也已經完成最后一輪征求意見,即將正式試點。
昨天,國資委內部人士向記者確認,央企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由人社部牽頭,目前相關方案正在根據此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討論的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之后再按程序報批實施。
>>馬上就訪 一刀切的可能性不大
2009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曾會同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國資委等單位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但本輪改革與之相比將更進一步。
有國資委人士向記者透露,在本輪改革中,不符合規定的“職務消費”將被根除,而央企負責人薪酬部分會更加注重中長期激勵,並對當前的短期激勵進行一定程度的精簡,更加強調激勵的導向作用。不過該人士表示,在他看來,“央企負責人薪酬將削減至30%”的說法並不確切,因為央企的薪酬調整一刀切的可能性不大,而會非常慎重,預計會針對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辦法,“比如競爭性公司和公用性公司,薪酬設計的參考標准就不同,前者可以參照市場,后者或許會參照公務員體系的薪酬標准。”該人士同時表示,央企薪酬設計還將在體制機制上進行一系列改革,未來央企高管薪酬監管方式方法應與高管選拔任用制度相匹配,競爭類領域的國有企業未來必須實行政企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