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林野)卡未離身,卻被人轉走3.7萬。近日,付先生在查詢名下一張還貸專用銀行卡賬戶時發現,有人用他的名義在東莞新開卡,並將錢取走。目前海澱警方已經受理此案。
3個月被轉走3.7萬
付先生丟錢的卡為還房貸專用,他最近一次存錢是在3月16日,通過轉賬的方式往該卡裡存了一萬元。兩天后,查詢余額,發現錢不見了。付先生提供的銀行卡客戶交易查詢單顯示,他存進一萬元的當天,卡內的金額被人通過第三方交易平台分四次全部轉走。
而繼續查詢的結果更讓付先生吃驚,從去年12月6日到今年3月16日,他卡內的錢除了正常還貸外,先后22次被人通過兩個第三方交易平台轉走37616元。
綁定手機號為深圳號碼
據對賬單顯示,這22次轉賬金額最高的一次為5000元,最低的一次為11元。這些交易方式均顯示為“POS交易”。除直接用POS機刷卡會有這一記錄外,用網銀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支出時,銀行也會有這一記錄。
銀行提供的個人電子銀行服務簽約單顯示,簽約姓名、証件號碼均和付先生個人信息一致,但手機號碼卻為一個深圳號碼,記者撥打過去發現無法接通。
■ 追訪
誰盜刷了銀行卡?
有人東莞開卡將錢轉走﹔開卡行稱已按規定核實相關信息
該單據還顯示,付先生名下還有一張銀行卡,開戶行地址顯示在東莞,付先生的錢正是通過這張卡取走。
這張卡的開戶時間為去年12月6日,付先生說他當時在大連出差。
付先生回憶,自己的身份証在2009年丟失過,也及時挂失。付先生此后多次和東莞的銀行進行溝通。
該銀行提供的信息稱,當時開卡的為一名男子,並按照規定對信息進行了核實,而對於是否仔細識別長相以及其他信息,銀行方面並未給出正面回答。
昨天記者聯系該銀行,但並未獲回應。目前中關村西區派出所已經受理此案。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易勝華表示,銀行沒有盡到把關審核的相關義務,應該擔責。
一名銀行從業人員表示,可能是付先生自己泄露了個人信息,導致他人有機可乘。並且銀行沒有仔細核對開卡人信息,導致不法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綁定受害人的銀行卡成功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