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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称改革面临利益掣肘 批评电力改革十年原地踏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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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7日09:16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十八大报告在论及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时称,要“完善体制改革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和协调重大改革”。从过去几年的实际情况看,部门改革的模式、行业改革的模式、地方改革的模式,很难突破相应的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和地方利益,使全局性的改革攻坚面临重重阻力。

  需要一个“超脱”的协调机构

  重新设立一个类似当年“体改委”一样的、高层次、实体性的改革协调机构,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整体配套推进各方面的改革。

  各方越来越清楚地看到,未来几年转型改革既涉及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又涉及中央与地方、各部门的利益调整,更涉及改革的综合配套推进。

  近年来,陆续有学者建议,重新设立一个类似当年“体改委”一样的、高层次、实体性的改革协调机构,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综合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整体配套推进各方面的改革。

  新阶段的改革,已经不仅是经济领域改革,而是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个领域的五位一体的改革。加强改革协调,需要成立中央层面、直接对中央负责的改革领导小组,对等五位一体的改革实施全面统一领导和协调。

  这个机构应该借鉴“体改委”的一些成功做法,以协调推动改革为唯一目的,不掌握具体的项目审批权,严格限制其培植部门利益。新机构不管发展,只管改革;不管短期,只管中长期;不管宏观调控,只管体制机制。只有利益超脱,作为改革协调部门,才有可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尤其是在当前利益关系复杂化的背景下,从全局而不是从部门利益考虑改革的重大决策,尤其重要。

  当然,在各方利益更加盘根错节的今天,给新“体改委”赋予相当大的权限,又能否切实解决现实面临的问题,仍需要进一步细化探讨。但是应该看到的是,当前改革的现实,迫切需要摆脱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行业利益的掣肘,客观总结试点经验和社会探索,把其中可行与合理部分上升为改革政策。一个相对客观中立的改革协调部门,有总比没有好,早设立比晚设立好。高层的决心越大,新机构发挥现实作用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只要设立的新机构,能抓住一些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比如在收入分配改革、官员财产公开等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必能由此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更为强大的改革动力,对利益集团形成越来越有力的威慑。

  如果改革协调机制能够尽快建立并且有效运行起来,我国制度改进的幅度将会加大,“制度红利”将得到有效释放,由此为公平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从这个角度看,这是中国的机遇所在、希望所在。

  匡贤明(学者)

(责任编辑:值班编辑、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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