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艳、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专家委员赵占领进行点评。
从案例上看,不管是索尼售后还是最权威的工信部都鉴定消费者在天猫买的这部手机是假货,张律师表示,以现有的证据来看,基本上已经可以认定这部手机是假手机。
现在的问题是,天猫商城说工信部的鉴定报告写的是进网许可标志为伪造标志,这不能说明手机是假的。如果卖家是进口的水货手机,没有钱买真的标志,也不能说卖的手机是假的。而工信部的戴先生说,如果贴的标志是假的,哪怕机器是真的,那也是假的。
张星艳:我认为,现在天猫的立场明显是在推卸责任,这种举动和言词几乎是在告诉我们,它在公然地支持售假,而且告诉消费者我卖假了,你还拿我没办法。
赵占领:关于假货的理解确实有两种理解,一种是这个货的材质也不假,是真正的厂商生产的,就是没有履行进关报关的手续,也没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这种可能有一点争议。另外可能根本不是生产厂家生产的,属于地地道道的假货,这一点肯定没有任何争议。第一种产品在物理上可能不是假货,但在法律上应该是假货,因为这种产品在境内销售就属于非法产品;而且像电子产品,我们国家是有三包法的,能够提供给消费者三包服务,如果是水货手机,虽然是真实的手机,但并不能提供三包服务,所以从法律上来讲也是假货。
目前天猫不承认工信部的鉴定报告,要求窦女士必须拿出手机的生产原厂出具的报告,证明自己生产的手机是假的,天猫才能够认可,并且多次催促窦女士要把手机寄回去,由商家自行去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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