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通等运营商回应被指避重就轻:消协不满意或发执法请求
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这些问题,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约谈了河南的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负责人,还给他们下发了劝谕函,要求3月13日之前给出书面答复。
3月12日,收到劝谕函的通信商们先后给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作出了书面回复。可对这些回复,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并不满意。
3月26日,中国日报网河南频道记者再次来到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王中胜向记者说明了下发劝谕函和收到回复后他们的态度。
他说,以消费者的“上网流量与话费等单方设置使用期限”这一焦点投诉为例,运营商在回复中解释,他们推出的流量产品等套餐已在行业监管部门进行过资费备案,消费者选择产品时也在合同上签字确认了。
“这种说法从合同法来说虽然有点道理,可从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角度来说,他们的行为确实是‘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王中胜说。
他还称,劝谕函中提到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其实都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运营商们也都没有有效回复和解决之道,因此,“我们不满意他们的回复。”
下一步怎么办?王中胜说,他们还将与电信、联通等运营商们逐个沟通,如果还没有满意的答复,他们将向有关部门发出执法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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