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喜 作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对于治理‘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借教敛财、以教牟利’等佛教道教领域的乱象,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国家宗教局一司佛教处处长王蕾表示。
4月17日,国家宗教局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贯彻国家宗教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所取得的成果。
强势打击“信仰被承包”
据国家宗教局新闻发言人刘金光介绍,自2012年10月10部门联合发文后,国家宗教局指导各地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纠正了部分佛教、道教场所“被承包经营”的突出问题,遏制了一批非宗教活动场所借教敛财现象,清理了一些风景区内涉及佛教道教场所的乱象。
在一年多时间里,共排查出各类问题数百起,其中涉及非宗教活动场所的占全部问题的一半以上。集中解决了此前媒体报道的山西五台山“佛国中心”、山东泰山景区、云南岩泉寺等问题。
“作为广大信教群众的精神家园,寺庙和宫观可以依法获得一些收入,以自养或维持正常的宗教活动所需,但是绝对不能用于分利、分红,因为宗教活动场所属于非盈利性质,任何成员都不能私分其资产。”刘金光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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