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回应:系“误拆”已修复
4月29日下午,六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此时回复称,杨女士、袁先生两户东侧一户刚刚安置完毕,4月26日,拆迁公司人员在拆除已交付房屋时,“误认为该房屋为已交房屋,并开始拆除,发现错误后立即停止”。
开发商称,发现错误后,公司已安排工人修复完毕。但随后本网记者再次联系两位被拆居民,袁先生称并没有修复,而且4月28日他家房顶的洞又被砸得更大。杨女士则表示,房顶的洞只是被简单糊上,谈不上进行修复。
拆迁办:对“误拆”无监管职能
据了解,2011年起,国家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禁止违法征地强拆、维护群众利益。
有关部门对于开发商“误拆”是否起到了监管职能?昨日,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办,以及开发商六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月28日,拆迁办一位周姓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新城春天小区2009年项目开发时是“毛地出让”,开发商自己取得拆迁资格,然后进行拆迁。
虽然开发商是拆迁主体,但政府部门是否应该对拆迁工作进行监督?对此,周姓工作人员表示,拆迁办对此没有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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