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需“打假”保護
面對黑天鵝亂飛、老鼠倉與“薦股軟件”頻出的市場環境,為中國股市發展作出巨大貢獻的股民更應當受到“打假”保護。
中國境內股票市場個人投資者數量眾多,以每人均在滬深兩地開戶估算約為6700萬人,其中中小投資者比重高,持股市值在10萬元以下的投資者佔80%以上。中小投資者為股市貢獻了巨大交易量,為新股發行貢獻了大規模資金保障,但他們專業知識欠缺、風險意識淡薄、風險承受能力弱,在信息獲取和專業能力上有天然劣勢。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與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此前對記者表示,証券監管部門未來將主要從前端開展相關工作,而后端的司法介入則需由司法機關配合完成。不少業內人士認為,除中國証監會外,其他相關部門也要大力配合,從立法、司法等方面下決心、下大力氣切實“打假”,保護投資者權益。
我國近年來查處的一系列資本市場違法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被業界和投資者批評為處罰過輕、“罰不當罪”,這與境外成熟市場的嚴刑形成鮮明對比。在境外成熟的資本市場,欺詐上市、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為將換來漫長的牢獄之災和傾家蕩產的經濟處罰﹔但在內地資本市場,違法成本與違法所得極不成比的案例比比皆是。
對此,深圳証券交易所總經理宋麗萍此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如果內幕交易、欺詐和操縱等股市違法行為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如果市場淪為通過侵害普通投資者利益而一夜暴富的場所,那將直接挑戰社會的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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