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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橋IPO存諸多隱憂

胡笑紅 周旭

2013年12月31日14:20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珠江橋IPO存諸多隱憂

本報漫畫謝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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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証監會網站公布廣東珠江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江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申報稿)。記者查詢招股書后發現,珠江橋業績存在依賴國家出口退稅的問題,同時該公司所租用房屋確權涉嫌違規。

  產品單一銷售市場集中

  申報稿顯示,高鹽稀態醬油類產品是珠江橋的核心和主導產品。2009年、2010年、2011年,公司高鹽稀態醬油類產品營業收入佔公司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69.19%、60.55%、55.39%,雖然珠江橋正加大力度培育復合調味料等新增長點以分散經營風險,但是目前高鹽稀態醬油類產品營業收入佔公司營業收入的比例依然較高,珠江橋存在主導產品相對集中的風險。

  另外,珠江橋也表示,香港、美國、英國、加拿大以及境內的廣州、深圳這六大市場佔公司銷售收入的一半左右。對此,珠江橋也承認,雖然公司不斷培育多元化的市場結構以分散經營風險,特別是加大力度推進國內全國性營銷網絡的建設,但現階段仍然存在重點市場相對集中的風險。

  業績依賴國家出口退稅

  一直以來,珠江橋致力於開拓國際市場,成為我國醬油出口額最大的企業,其出口執行國家的出口退(免)稅相關規定。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間,珠江橋醬油的出口退稅率為13%,2009年6月1日起提高至15%,2011年出口業務收入仍佔公司營業收入的50.83%,如此之高的營收佔比,若國家相關產品退稅政策發生調整,珠江橋必然受到因出口退稅政策變化而造成經營業績不穩定。

  申報稿顯示,同為調味品企業,享受國家出口退稅政策的珠江橋的業績要遠落后於海天,2009年至2011年,珠江橋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為2500萬元、3179萬元、4121.76萬元﹔而海天則高達7.067億元、6.6億元、9.556億元。

  據了解,此次珠江橋募投項目為4.4萬噸高鹽稀態醬油及復合調味料項目以及國內營銷網絡建設項目,但是面對海天醬油、李錦記等強勁對手,珠江橋4.4萬噸的醬油產能會否被市場消化,仍是未知數。

  尚有37項商標未完成過戶

  2010年4月,珠江橋大股東食出集團與珠江橋簽署《商標權轉讓協議》。雙方約定,食出集團將其所持有“珠江橋”系列圖形、文字商標共計418項轉讓給珠江橋,其中:境外商標311項,境內商標107項,轉讓價格為2370萬元。然而在珠江橋於2010年11月向食出集團支付商標轉讓款至今,其自食出集團受讓的中國境外注冊商標及商標申請中,還有34項注冊商標、3項商標申請正在辦理過戶手續中。

  對於使用這些未過戶商標可能面臨的風險,珠江橋則表示,該等注冊商標及商標申請的過戶不存在法律障礙,且發行人在其未完成過戶手續的境外商標的所在國家銷售額佔其總銷售收入和出口收入的比例較小,因此,該等未完成過戶手續的注冊商標及商標申請對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無實質不利影響。

  不過,食出集團也於2011年3月4日作出承諾,集團將盡最大努力,盡快辦理完畢上述境外注冊商標和申請中的商標的過戶手續,並協助珠江橋取得商標注冊証書。

  所租房屋確權涉嫌違規

  珠江橋招股書中顯示,發行人租用吳恩彩、蔡凡弟的房產所佔土地權屬性質均為國有,不存在集體所有土地﹔土地用途為工業或工廠。

  經核查,出租方蔡凡弟現持有中山市人民政府於1997年1月23日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証》,為該土地的合法使用權人。但該土地為劃撥土地,且出租方未就發行人承租的上述房屋取得房屋權屬証書。出租方吳恩彩現持有房屋所佔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証》,為該等土地的合法使用權人。在上述房屋建筑物中,出租方除持有一份《房屋所有權証》之外,均未就發行人承租的其余房屋建筑物取得房屋權屬証書。

  中山市小欖鎮人民政府於2011年3月9日出具確認函,確認兩名自然人是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權人,其在已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上所建設的建筑物系兩名自然人投資建設並歸其所有。上述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的使用類型和用途未發生變化以前,不會被責令拆除,發行人可以租用該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記者就此事採訪了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熊烈鎖律師。熊律師表示,鎮政府是沒有資格和權力確認投資建設上述房屋歸誰所有的,應該由主管部門縣建委出函確定,鎮政府做出的確認函不符合法律要求。記者就此事多次聯系鎮政府,政府外宣辦人員表示領導不在,不方便回答。

  名詞解釋·確權

  是指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經過房地產申報、權屬調查、地籍勘丈、審核批准、登記注冊、發放証書等登記規定程序,確認某一房地產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其他項權利。

  証券線索征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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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胡笑紅 周旭

(責編:達昱岐、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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