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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两会代表委员看股市:创业板扩大行业范围

2013年03月11日17:00    来源:人民网-股票频道    手机看新闻

编者按: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人民网股票频道将每天推出代表委员关于资本市场的重要观点、言论,并将独家采访多位代表委员,敬请关注。

宋丽萍:创业板扩大行业范围 重点遏制炒新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10日在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记者见面会上表示,当前,扩大创业板上市行业范围时机已成熟;新三板申请转板的公司主要财务条件,应与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和借壳上市保持一致。她同时表示,深交所将积极推动解决B股问题,相关公司方案成熟一家推出一家。

实施遏制炒新专项行动

宋丽萍指出,深交所今年将围绕全年金融工作总体要求,重点做好六项基础性工作。

一是开展“认识你的股东”专项活动。二是配合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实施“深化遏制炒新”专项行动。三是打造“中小企业之 家”。四是搭建“基金超市”。把深市基金市场建设成为投资者高效、便捷、低成本配置境内外各类资产的重要平台。五是建设“固定收益产品创新平台”。六是改 进“境外投资者信息接口”服务。今年深交所将积极推广新版深交所英文网站,增进境外投资者对深市的了解,同步翻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指标,引导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英文摘要发布,服务境外投资者信息需求。推动境外主要指数机构将深市股票纳入投资指数。

创业板扩大行业范围时机已成熟

谈到创业板,宋丽萍表示,创业板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背景下产生的,所以推出之时在行业选择上有一些倾斜。但推出3年后,应该给其他行业机会,创业板扩大行业范围时机已经成熟,但还需要修订相应的规则。

杨迈军:尽快制定期货法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长杨迈军日前提交议案建议,尽快制定期货法,明确期货法的调整范围,如场外衍生品的市场监管、发行类衍生品和非发行类衍生品的监管界限;完善期货品种上市机制,确立市场化导向的品种创新机制。

杨迈军说,目前,期货市场正处于由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的关键时期,需要一部期货法律在更高层面规范和引导期货市场的发展。制定期货法是推动期货 市场功能深化的需要,是拓展期货市场创新发展空间的需要,是更好地保障期货市场安全的需要,是保护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加快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需 要。目前,股指期货已经成功推出且运行平稳,对有关期货法立法的研究也正在有序推进,期货法立法的时机进一步成熟。建议将期货法继续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 法规划。

他建议,借鉴《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的工作经验,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成立期货法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相关领导任小组组长,国务院相关部门派人员参加;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同时聘请相关专家学者参与、支持。

杨迈军说,期货法作为期货市场的基本法,不能简单比照《条例》来起草,层次应当更高,内容应当更广泛。建议全面总结《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施行以来的经验,本着适应期货市场发展规律的要求,通过期货法对期货市场以下重大问题作出妥善安排:

一是明确期货法的调整范围,如场外衍生品的市场监管、发行类衍生品和非发行类衍生品的监管界限;二是确立结算机构和具有结算职能的期货交易所中 央对手方地位;三是完善期货品种上市机制,确立市场化导向的品种创新机制;四是强化投资者保护,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五是将现有司法解释中 的结算财产司法保护政策,如结算担保金等结算财产免于查封、冻结、扣押等上升到法律层面;六是建立独具特色的期货保证金监控监测制度;七是强化期货交易所 的自律监管功能,赋予期货交易所充分的自律监管权。

(责任编辑:吕骞、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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