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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言:大盘股推行T+0交易制度须谨慎

乔誌东

2014年03月11日08:27    来源:证券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专家建言:大盘股推行T+0交易制度须谨慎

  搞活大盘蓝筹股可以进行探索,但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从当前中国股市的发展状况来看,目前中国股市的换手率在全球仍然偏高,投机性仍然比较强,所以全面推行T+0交易制度并不成熟,对于局部的尝试,也要加以谨慎。”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去年“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发生后,有关A股实行T+0制度的呼吁就不绝于耳,而在今年“两会”期间,沪深交易所的两位理事长对于推动T+0的表态,又引发了市场对于推出T+0交易制度的强烈预期。

  “总体我们认为,在大盘股推行‘T+0’交易制度的条件是成熟的,应该推动。”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日前表示,在股票市场实行“T+0”有很多的优点和好处,但也存在负面和不足的地方,最主要的是增加了市场的投机性。

  对于桂敏杰的观点,全国政协委员、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也在此后表态,称这是作为搞活大盘蓝筹股的一项探索,他不反对在大盘蓝筹股上实行T+0,但是对于实行T+0有没有配套的措施,也有一定的疑虑。

  “当前,中国股市资源错配较为严重,市场炒作心理很强,一二级市场、大小股发展不平衡,尤其是新股发行上市,更不宜实行T+0,那会进一步加剧‘炒新’的风险。”李大霄指出,“目前大盘蓝筹股普遍估值较低,年均换手率为50%,所以在这一块推行T+0,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此前,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通过“光大乌龙指”事件,市场的共识越来越充分,应加快推出“T+0”机制,减少因缺乏纠错手段导致的市场风险。同时,我国现货和期货市场交易机制不统一,现货市场实行“T+1”制度,而期货市场实行“T+0”制度,交易制度的不匹配,也令投资者运用对冲策略套利带来了障碍。

  该发言人还强调,目前A股推行“T+0”交易制度不存在法律障碍。据悉,在2005年修订《证券法》之时,立法部门就取消了有关“当日买入的股票,不得当日卖出”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沪深交易所创建初期,曾实行“T+0”交易制度,不过在1995年因监管缺位、过度投机而被叫停至今。

  李大霄认为,实行T+0的基础在于资本市场机制的完善,应当创造优越的条件迎接长期资金入市、打造中国版的401K计划、提高上市公司的分红比例等。对于上市公司,也应当秉持“好人给好待遇”的标准,通过减税、在分红过程中避免重复征税等方式加以鼓励。“毕竟T+0只是交易手法的改善,而上市公司提高分红比例、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善待投资者,才是中国股市如今发展的重要举措。”

(责编:田原、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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