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365繪(人民圖片) |
實實在在的“倍增”
人均收入倍增是剔除了物價上漲因素的實際增長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要在十六大、十七大確立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基礎上努力實現新的要求。
“新要求”中,“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二?一?年翻一番”備受社會關注。
家住北京通州區的孫奶奶聽完報告后給女兒打電話:“要是工資漲物價也漲,這個收入翻番,咋能起到改善生活的作用呢?”
對此,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明確表示,“收入翻番”的收入,應是指實際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它是指扣除交納的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等稅費后的收入。說白了,就是居民能自由支配使用的收入。“翻番”應是剔除了物價上漲因素的實際增長。“大家可以這麼理解,就是在現有物價水平不變的情況下,你的收入增加了一倍。”劉尚希說。
“這麼一說我就明白了!”孫奶奶掰著手指頭合計,眼下她老兩口的月工資9000元,翻番后1.8萬元左右。“按這個標准,我馬上就能把舊電視、舊冰箱換了,每年出去旅游幾次壓力也不大。”她笑吟吟地說。
職高畢業、在北京某星級飯店做廚師的小陳今年22歲,他和幫人賣服裝的妻子一個月收入7000元左右,眼下為了攢錢買房子生小孩兒,小兩口租住在沒有暖氣的簡易房裡。“如果收入翻番了,我馬上去租一套一居室的樓房,冬天有暖氣、夏天有空調,帶獨立的衛生間和廚房!那樣,我們就真正在北京扎下根了!”小陳眼中閃爍著興奮的光芒。
黨的十六大提出,國內生產總值到2020年力爭比2000年翻兩番﹔十七大提出,實現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兩番,兩次大會均未對居民收入增長提出具體量化目標。而十八大報告中,首次將經濟總量倍增與人均收入倍增的目標同時提出,“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專家指出,這集中體現了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順應了廣大群眾過上更加幸福生活的期盼。
經濟總量倍增與人均收入倍增這兩個“硬指標”的出現,使全面小康的圖景在百姓心中變得更加清晰、溫暖。
切實可行的“倍增”
據測算,隻要今后幾年經濟年均增速達到6.9%左右,雙倍增就可實現
離“交卷”隻有8年時間,兩個“翻一番”的目標能如期實現嗎?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朱之鑫認為,這一目標要求既鼓舞人心又切實可行。“2011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比上年增長9.3%,今后9年年均增長7%就可實現翻一番,比較符合實際,增速也與‘十二五’規劃綱要一致。”
大河有水小河滿。國家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居民的“錢袋子”就能鼓起來。“城鄉居民人均收入10年翻番,同樣不是個激進的目標。”經濟學家葉檀表示,很多地區在“十二五”規劃中,提出5年居民收入翻番。
據中國社科院副院長李揚測算,在接下來的幾年中,隻要經濟年均增速達到6.9%左右,GDP和居民收入雙倍增就可以實現。
民富優先的“倍增”
在GDP翻番的情況下,按照現在的政策取向,居民收入應該不止翻一番
事實上,在本世紀第一個10年中,居民收入水平已經實現了翻番。但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價格因素年均實際增長9.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實際增長8.1%,與同一時期GDP年均10.2%的增速相比仍有一些差距。經濟增速持續大於居民收入增速的結果,就是使居民收入佔GDP的比重逐年下降,從2000年的50.4%下降到2008年最低時的47.9%。因此,有觀點認為,“同步翻番”的新要求,雖然改變了以往GDP增速高於居民收入增速的格局,卻不能扭轉過去十年居民收入在國民財富初次分配中佔比過低的現狀,不能起到“民富優先”。
“必須明確,‘倍增’是底線不是最終目標,在GDP翻番的情況下,按照現在的政策取向,居民收入應該不止翻一番﹔而‘同步’也不是國民收入分配的理想狀態,而是一個限制性要求。”劉尚希說,十八大報告對居民生活水平的描述,除了“收入倍增”外還包括: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總之,就是一定要讓居民收入增長快起來!讓老百姓早日富起來!
共同分享的“倍增”
除了實現收入倍增,還應解決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問題,實現共同富裕
十八大報告除了明確兩個“倍增”的發展目標,還特別強調“著力解決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問題,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
解決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問題、實現共同富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要條件之一。
“國家公務員的工資標准是一准兒水漲船高的,可我們這些在企業,特別是在民營企業工作的人,掙多掙少老板說了算,怎麼能保障收入到時候是‘倍增’而不是‘被增’呢?”由於一年來公司業務老是在縮水,在河南信陽工作的齊思林對收入倍增心裡沒底。
十八大代表、清華大學教授胡鞍鋼說:“實現共同富裕,意味著無論是城市居民還是鄉村居民,無論是生活在東部沿海地區還是生活在西部內陸省份,無論是工人還是農民,都能過上相對富裕的生活,都能獲得質量相對高的公共服務,都能公平分享發展的成果。”
“這涉及到未來國家收入分配政策體系調整的方方面面。”劉尚希說,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都大有文章可做:在提高工資收入方面,可以提高企業的最低收入標准,提升在職職工的生存“保障線”,同時鼓勵企業對其員工加強技能培訓,以此提高勞動生產率,實現企業創富、職工加薪﹔對於未就業人員,國家要加強他們的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教育,提高他們獲得更高勞動報酬的機會﹔對於低收入群體和農民,國家要在財力允許的范圍內,增加補貼力度﹔對於民營企業,要繼續實行結構性減稅政策﹔此外,國家可以繼續提高轉移支付力度,完善基本保障制度,讓老百姓少為未來掏錢,就等於增加了他們即期的可支配收入。
提高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也只是實現共同富裕的一個方面。“貧富差距指的是財富差距,由收入差距、財產差距和消費差距構成。實現共同富裕,關鍵是縮小財產差距。”劉尚希說。
“比如,在推進農村城鎮化的過程中,農民的土地在房地產商手中成百上千倍地增值,但農民自身獲益有限。”劉尚希說,這種財產差距是一種“起點”上的不均等不公正,必須依靠制度完善、改革推進,才能盡快消除。
十八大代表、山西省財政廳廳長鄭建國認為,收入倍增靠經濟發展來實現﹔而更公平、共同富裕,則需要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來實現。為此,必須調整財政、稅收、社保三大政策,充分發揮其對收入再分配的調節作用。
“收入分配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需要政府的勇氣和人民的支持。”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