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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大杏仁”實為扁桃仁 消費者被誤導多年(圖)【2】

2012年11月20日15:13    來源:北京晚報    手機看新聞

  協會敦促企業盡快更名

  “美國大杏仁”張冠李戴的蓋子被掀開后,堅果協會一直致力於將市場上的相關產品更名,還消費者知情權。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近期發出關於“美國大杏仁”更名及相關事宜的解釋說明。

  說明中稱,美國大杏仁不是杏仁是扁桃仁。這一論斷事實清楚、理由充分、依據科學。上世紀70年代至今,大量進口的美國扁桃仁,在我國的中文名稱被誤譯成“美國大杏仁”,這是由於歷史、社會、認知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這不是食品企業的過錯。

  協會方面表示,當前眾多食品企業本著誠信經營、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同時維護企業的自身權益,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強制規定的“產品名稱必須標示正確的真實屬性,不能產生混淆與誤導”的要求,正在將“美國大杏仁”中文名稱更名為“扁桃仁”(巴旦木)中文名稱。

  食品工業協會希望有關商超流通企業予以理解,准予標示“扁桃仁”、“巴旦木”標簽的食品產品進場正常銷售。另外,由於“美國大杏仁”這一名稱的誤譯時間較長,目前企業新、舊名稱包裝更換需要一定的時間,現階段(至少生產日期在2012年12月底前)進場銷售的產品會同時出現“扁桃仁”、“巴旦木”、“美國大杏仁”名稱共存的現象。

  聲音

  律師:還消費者知情權

  “不能再讓美國扁桃仁在中國市場繼續用‘杏仁’之名來欺騙消費者了”,法律人士認為,食品名稱應當表明食品的真實屬性,商家將扁桃仁標注為美國大杏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今天上午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美國大杏仁實為扁桃仁,該食品名稱是對食品屬性的虛假表述,足以造成消費者的誤解。畢竟,杏仁不同於扁桃仁。不管是因為誤譯過失還是主觀故意原因造成的,實際上都已經造成了隱瞞事實,造成了消費者誤認,因此商家應該盡快更正,還消費者知情權,避免影響進一步擴大。如果商家明知是扁桃仁,仍然以“大杏仁”的名義繼續售賣,就構成了欺詐,消費者可以要求賠償。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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