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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金融改革12條細則落地 建立民間利率指數

張和平 蔡穎

2012年11月23日07:56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時隔八個月后的今天,浙江省政府制定的溫州金融綜合改革實施12條細則(以下簡稱“金改細則”)終於面世。今年4月,溫州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正式挂牌,該平台集聚了民間融資中介服務、備案管理及監測體系等功能。

  時隔八個月后的今天,浙江省政府制定的溫州金融綜合改革實施12條細則(以下簡稱“金改細則”)終於面世。11月23日,溫州市召開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新聞發布會,屆時將正式公布溫州金改細則。

  22日,《經濟參考報(微博)》記者從溫州市政府得到12條細則的具體內容。據了解,今年3月28日,國務院批准實施12項任務的“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隨后,浙江省政府以此份“國12條”為綱,對應制定了“省12條”,即溫州金融改革細則具體實施方案。接受記者採訪的多位專家介紹,此份金改細則將此前的總方案進一步細化,在今后能夠推動溫州金改再下一城。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在這份金改細則中,針對民間融資市場,溫州將建立民間融資監測體系,形成民間融資利率指數即“溫州指數”,另外,溫州還將積極爭取高收益票據等創新產品在當地先行先試。

  “由於經濟金融環境不景氣、現行政策突破難、條塊協調難等,包括要素領域的市場化改革相對比較滯后,要素權屬不明晰、功能不平等、市場發育不充分,都影響了溫州金融改革的進度。”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坦言,但現在依然是推進金融改革的時間窗。

  今年4月,溫州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正式挂牌,該平台集聚了民間融資中介服務、備案管理及監測體系等功能。

  有知情人士透露,近日,《浙江省溫州民間融資管理條例(草案)》也已起草完畢,其中對民間借貸利率、個人放貸行為是否合法等做了細致規定,並提出“三個月以內的各類民間借貸方式,將在利率上實行一些市場化措施”。

  按照國務院批復的溫州金改總體方案,溫州首先需要著力解決的是中小企業多但融資難、民間資金多但投資難的“兩多兩難”問題,這其中要點在於更進一步規范引導民間融資平台陽光化。在民間融資市場方面,溫州金改細則具體提出,要開展民間借貸服務中心試點,引進一批中介機構入駐,提供民間借貸登記、公証、資產評估等服務,引導民間融資陽光化、規范化,同時,建立健全民間融資監測體系,形成民間融資綜合利率指數“溫州指數”,做好民間融資動態跟蹤和風險預警等﹔發展專業資產管理機構,積極開展民間資本管理公司試點,2013年末實現縣(市、區)全覆蓋等。

  另外,在金融產品創新方面,溫州金改細則也提出,要積極發展各類債券產品。以地方政府債務率作為控制指標,探索符合條件的地方融資平台發行私募債券,積極爭取高收益票據等創新產品在溫州先行先試等。

  “實際上,目前溫州地區銀行貸款形勢相對嚴峻,此前監管部門規定小企業風險容忍度可以放寬到3%,但現在溫州銀行體系不良率由去年的0.36%上升到超過3%以上,預計明年要達到4%,不少銀行在溫州的貸款近一段時間或許都將以清收為主。”一位股份制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部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另外,今年的融資市場環境中,企業發債融資佔比逐月提升,目前已達到23%,地方融資平台也在積極通過發債的方式緩解資金流動性。從這一點來看,溫州也不妨嘗試融資平台私募債和高收益票據等各類創新產品,以此支持小企業融資需求。”

  針對金融產品創新,金改細則提出,第一,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探索小額貸款公司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等﹔第二,創新發展金融產品與服務,積極發展科技貸款、小額擔保貸款、經營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林權抵押貸款、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等支農支小信貸業務,積極探索試點排污權抵押貸款、農房抵押貸款、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農業設施及農業機械抵押貸款等。第三,培育發展地方資本市場,積極開展產權交易市場試點,建立知識產權、企業產權、金融資產、排污權、水權、碳排放權、低碳技術、農村土地承包權、林權等產權交易市場,依法合規開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試點,探索開展中小企業私募債轉讓試點﹔第四,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

  在鼓勵和支持民間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方面,金改細則提出,將發起設立或參股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並將溫州銀行增資擴股作為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突破口。

  具體為,將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推動溫州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增資擴股、上市融資。爭取在溫州設立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信托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支持民營資本進入証券、投資咨詢等領域,爭取在溫州設立証券公司,支持更多的証券、基金、期貨公司到溫州設立分支機構,鼓勵地方金融機構以控股、參股的方式探索綜合經營等。與此同時,拓寬保險服務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發起設立區域性、專業性保險公司,或參股保險機構等。

  另外,在風險防控方面,金改細則提出: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制訂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積極推動金融、行政、社會、市場、會計等領域信用數據的征集、交換和應用等﹔強化地方金融管理機制。制訂出台地方金融監管工作實施意見,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等機構管理等﹔建立金融綜合改革風險防范機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金融犯罪偵查工作,建立民間金融大案要案督辦制度,加強民間借貸風險提示等。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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