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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美國選舉人團制度改革

映見

2012年12月12日16:57        手機看新聞

美國大選剛剛結束,雖然官方具有法律效力的結果要遲至12月才正式公布,各大媒體依據大選數據已經宣布奧巴馬成功連任。在目前公布的結果中存在一個明顯的反差,奧巴馬贏得的普選票僅比羅姆尼多出不到2%,但奧巴馬贏得的選舉人團票卻比后者多出100多張,也就是全部選舉人團票(538張)的20%。這在美國朝野再次引起了對選舉人團制度的巨大爭議。

選舉人團制度之弊

選舉人團制度被規定在美國憲法中。基本的規定是,各州選民投票選出本州的選舉人團,選舉人團再投票選出總統。各州選舉人團票數等於本州國會議員的人數。目前,全國除緬因和內布拉斯加兩州外,多數州實行“贏者通吃”的原則,即兩黨之一的候選人隻要在一州內獲得相對多數(50%)的普選票,本州的選舉人團票就全部歸他。全國各州選舉人團票相加后在兩黨之間比較,就是最后總統選舉的結果。當然有個前提是,要保証各黨派出的選舉團全部投票給本黨候選人,這在絕大多數時候也是事實。

這一制度產生了很多問題。普選票和選舉人團票比例不均衡,普選中的一人一票顯出了不同的效力。尤其是,在一州內沒有獲得相對多數的選票相當於是浪費了。比如:本次大選中,在俄亥俄州,奧巴馬的選票比羅姆尼僅多出不到2%,但該州的18張選舉人團票全部劃給奧巴馬,那些投給羅姆尼的票並沒有顯示出政治上的效力。

這種制度最差的情況是違背多數票決的公平原則,即候選人可能在全國范圍內贏得普選票的相對多數,卻在選舉人團票的比拼中失利。2000年,民主黨候選人戈爾和共和黨候選人布什的競選就屬於這種情況。戈爾的普選票在全國所佔比例是48.4%,布什是47.9%,但戈爾的選舉人團票是266張,而布什是271張,布什因票數超過選舉人團票的一半(270票)當選總統。這種情況在歷史上還出現過兩次。

選舉人團制度也帶來了對各州之間利益均衡的拷問。隨著政治的發展,出現了搖擺州,就是說在歷次總統選舉中,這個州或倒向民主黨,或倒向共和黨。在本次大選中,受到廣泛關注的關鍵搖擺州有俄亥俄州、弗吉尼亞州和佛羅裡達州等。除搖擺州之外的是在歷次選舉中傾向比較一貫的州,比如加利福尼亞州一向把票投給民主黨。相比而言,搖擺州對決定兩黨大選結果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所以,候選人會頻繁造訪搖擺州。比如,本次大選兩黨候選人造訪俄亥俄州達83次,而像阿拉巴馬州這種傳統上屬於共和黨的“領土”,羅姆尼和奧巴馬都不會涉足。也因此,搖擺州特別關心的利益問題有可能影響整個大選的結果。俄亥俄州是此次大選的關鍵一役,奧巴馬這次能拿下俄亥俄州,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奧巴馬在經濟危機中對該州汽車產業實施的救助計劃深得人心。汽車產業的救助計劃影響的只是局部幾個州,卻左右了大選的局面,這讓其他州有些心理不平衡。

替代方案

選舉人團制度的這些問題幾乎每屆大選都會被熱烈討論,美國朝野上下也大有改革之議。筆者近日走訪了位於首都華盛頓的國際選舉制度基金會,訪談了該機構的合作者、資深競選律師約翰•楊,他對選舉人團制度也多有貶抑。

很久以來,針對選舉人團制度就有很多替代方案。直選方案最經常被人提及。1969年,國會眾議院甚至通過了一個直選方案,但在提交給參議院時被否決。反對者包括了大州的自由派議員和小州的保守派議員。他們共同的擔憂是,直選會使得聯邦制度被實質上拋棄,因為在直選制度下,總統選舉不再以州為單位進行。還有一個問題是,直選會造成候選人以那些能形成較大選票盈余的州為主。比如,本次大選中,加州民主黨比共和黨多出20%的選票,阿拉巴馬州共和黨比民主黨也多出20%的選票。這些州實際是一黨把持的州,候選人專注於這些州可能會加重目前本已嚴重的兩黨極化的傾向。

體現政治制衡原則

選舉人團制度其實有相當多的優點,主要體現在政治上的平衡。美國國父在創立選舉人團制度時,政治上主要有兩個考量。一是希望總統不要由直選產生,直選可能被操縱,形成不良政治,或者由民眾的情緒影響,導致多數暴政。二是不希望總統由國會選舉產生,這樣總統就不能獨立於立法機關之外,與其形成相互制衡的關系。通過折中之后,形成了選舉人團制度。除了這種政治平衡之外,在兩百多年的經驗中,選舉人團制度更為整個政治系統提供了大州和小州的平衡。

對於小州來說,其在國會參議院與大州一樣,都擁有兩個席位。這造成小州在參議院的代表人數超出了它們的人口比例。換句話說,小州的選民在參議員選舉上的投票權比大州更有效力。總統選舉中,各州的選舉人團代表數是該州國會參議員和眾議院人數相加,等於說小州再次擁有了超過其人口比例的代表。所以,這個制度給小州帶來了某種福利。但總的來說,選舉人團制度還是偏向於大州的,因為國會眾議員席位是按各州人口多少劃分的,人口多,自然席位多。這樣,大州派出的選舉人團代表也就多。比如:本次大選中,加州可以派出55人的選舉人團,這等於另外16個小州選舉人團的總和。這看起來似乎是對大州的偏愛,但想想參議院中小州佔優的局面,總統選舉中大州佔優可以算是一種平衡和補償。

所以,選舉人團制度在政治上其實符合了美國政治體制中的制衡原則。這也是為什麼很久以來,雖然改革選舉人團制度的呼聲從未稍息,但也從未獲得實質進展的根本原因。

(作者為中國旅美政治學學者)

(來源:《中國經濟報告》雜志)

(責任編輯:財經實習、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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