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利益鏈
制假車証、假牌照,拆解零件一條龍,一輛車拆解零件能賣1萬多元,好多人靠報廢汽車回收發了家
根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家禁止報廢汽車整車進入市場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擅自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回收的報廢汽車,沒收違法所得。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塔灣的報廢車回收生意十分興隆。
車販“小凱”告訴記者,他在這裡干了4年多。這裡的車販,稍好點的會有店面,還有些人沒有固定店面也在倒騰汽車,更多的則是在馬路邊上攬客的掮客,成交后從店主那裡收取中介費。“有專門收車的、修車的、銷售的,更有專門制作假行車証、假牌照等手續的,絕對是一條龍服務。”
記者以賣車者的身份見到了一名車販,說有輛報廢車要處理,但沒有發票和行車証等手續。對方爽快地回答道:“車子缺啥手續都沒事,隻不過價格上要便宜些。”
他告訴記者,現在許多做報廢汽車回收的人發了家。許多商家在將車輛回收后都會將車拆解,報廢汽車比較值錢的是發動機、車架等,還有一些豪華汽車的車標也很值錢。“有時一輛報廢車光是拆解下來的零件就能賣1萬多元。”
根據相關規定,我國嚴禁利用報廢汽車零配件拼裝整車,報廢汽車的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后橋、車架等重要部件,應當交售給鋼鐵企業作為冶煉原料。可以使用的其他零配件,若出售則應當標明“報廢汽車回用件”。
報廢車回收:
報廢車治理: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喬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