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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曝光快遞業亂象:快件丟失隻賠運費3倍【4】

2012年12月27日10:07    來源:中央電視台    手機看新聞

  在余先生軟磨硬泡的堅持下,申通快遞總部終於給余先生做了一個遺失登記,讓他回家等候消息。就在近期,和上海的余先生一樣,北京的大四學生陳小聰也在艱難地尋找著同學丟失的包裹。今年11月底,由於臨近放假,陳小聰的同學潘俐琳要回老家准備研究生入學考試,在回家前,她和陳小聰一起把備考的書和資料通過一家叫全峰快遞的公司寄出。但是,回到家中的小潘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包裹被寄丟了。而與考研資料一起丟失的,還有她所有過冬用的衣服和鞋等物品,包裹總共46斤,大約價值一萬多元。快件寄丟以后,小潘委托在北京的陳小聰與全峰快遞聯系,然而,收件的快遞員周朝剛卻總是聯系不上,好不容易聯系上之后,對方給出的解釋更是難以讓她們滿意。小陳說:“他一共變了三次說法,最開始的時候他說的是東西是在半路上車翻了,然后貨都翻進溝了。然后他又說是這個東西太沉,那個路不好,然后其這那個車顛顛,然后這46斤的東西就被顛出去,這個說法誰也不能信。然后后來他又說這個東西其實是被偷了。”

  盡管全峰公司最終承認了快件在運輸過程中丟失,並在小潘的積極爭取下,最終答應賠償一些考研書籍和兩千元錢。但是在小潘看來,這與她丟失的行李和資料的價值相比,仍然相去甚遠。小潘說:“如果不是我自己爭取,快遞公司根本不會賠償。”受小潘的委托,陳小聰在北京幫助她繼續爭取索賠,她多次嘗試聯系收件員周朝剛,電話卻總是打不通。由於聯系不上快遞員,陳小聰決定去一趟全峰快遞公司在北京的辦事處,追問賠償的進展。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公司規定,對於未保價的快件物品丟失,按照郵費的五倍進行賠償。因此這次公司願意拿出2000元錢,已經是超額賠償了。

  近年來,隨著快遞業的迅速發展,快遞物品丟失也頻繁發生,而三倍或五倍運費的賠償成了快遞公司的擋箭牌,與小潘有著同樣遭遇的消費者層出不窮。 今年幾月,價值四萬元的包裹寄丟后隻賠償兩千元﹔價值6.4萬元的國畫寄丟后隻賠償600元﹔價值9.8萬元的手表寄丟后隻賠償五百元。

  余先生為了討回自己的錄音筆找到申通公司,申通的員工分析可能是快遞員以為是手機掏走了,這種事情在他們看來仿佛習以為常。今天余先生又找到公安局,公安局說這屬於合同糾紛,讓他去找工商局,而工商又讓他去找消協。為了一個400元的錄音筆,余先生已經花費了遠遠超出400元的時間、金錢和精力,而且至今還沒有結果,所以很多人包裹丟了以后往往採取自認倒霉的態度。快遞公司拿著他們擬就的格式合同推諉消費者,這種霸王條款有沒有可能改一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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