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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絲楠木市場售價相差千倍 如何鑒別眾說紛紜【3】

2013年01月21日15:01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目前國內權威機構隻能鑒定到“楠木”屬,不可能鑒定到“小葉楨楠”或者“金絲楠” 蔣錚 攝

  價格疑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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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絲楠價格坐“火箭”?

  近5年來,金絲楠木原材料價格漲了約10倍,隱約可見幕后“推手”

  羊城晚報記者調查發現,近5年來,金絲楠木原材料價格漲了約10倍,但也不乏一些遠遠脫離市場大行情的個案。其價格走勢也籠罩著一層迷霧。

  真的是“一木難求”?

  深圳梨園路“楠木工坊”的女老板告訴記者:“金絲楠木料很少,基本搞不到,所以升值潛力很大!我們都是去四川,找那些林業局沒收的亂砍濫伐的金絲楠木(新料),然后舉牌舉回來的,就像拍賣字畫一樣!我們有個圈子,一得到信息我們就趕緊去拍。如果新樹你敢砍,國家馬上就抓你啊。央視最近就有一期節目,專門講到金絲楠木有多珍貴,你上網一查就能看到。現在好的大料,一根就要上百萬元,真正掙錢的都是賣料的人,我們就掙一個辛苦錢。”

  在一篇名為《展品達上億元 ××楠香王府井店受追捧》的報道中,“著名金絲楠研究專家”周京南說:“現在楨楠老料大料價格飛漲,一木一議,一般一根楨楠老料大料至少10萬元以上。金絲楠因從楨楠老料中挑選而來,選料概率大約是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更是價格不菲。”

  在某電視台的專題節目中,先採訪了“長期研究金絲楠木歷史的馬智勇”,馬智勇說:“據有關史料記載,從明代開始朝廷就設有專門置辦金絲楠木的部門,官員進獻金絲楠木可作為業績考核和晉升的標准,平民進獻一棵金絲楠木即可做官,但是到清朝,由於楨楠十分稀缺律令十分殘酷,老百姓私藏楨楠是要治罪甚至砍頭的。”隨后,節目介紹:現在山裡有楨楠老料的人家並不多,而收購的人越來越多,導致楨楠老料的價格越漲越高,一般最便宜的10萬一根,最貴的一根達到幾百萬元,可以換取一輛賓利轎車。羊城晚報記者了解到,馬智勇正是北京“××楠香”的金絲楠家具藝術館館長。

  也有不少商家並不支持上述說法。

  北京呂家營“×楠”家具店女老板告訴記者:“我們好多老鄉都在倒料子,從四川過來的平板車,一拉就是十多車。現在進料子比以前貴了,香楠的拆房料是7、8萬元/噸,新料3萬多元/噸。就是2012年下半年才漲價的”她回憶:“我開始做金絲楠木家具是四五年前,一噸老料也就2000多元,2011年一噸也就是1萬元左右。”

  北京高碑店古家具一條街的劉老板感嘆:“金絲楠老料大料一點兒都不難找,川、貴、鄂等省都有!我有一個朋友,剛出了一批四川的老料大料,進貨是七八萬元/噸,最長的有15米長,都是四川的料。”

  羊城晚報記者估算了一下,按照一噸木料能做3張羅漢床算,如果10萬元一噸,一張床的木材成本是3萬元,但如果按照一根木料幾百萬元計,那幾百萬元的羅漢床也很正常。

  誰在“領跑”價格?

  羊城晚報記者發現,在市場上,傳統的“老三樣”高檔家具,價格基本較有規律,而金絲楠家具價格的落差卻特別大,為什麼有這個情況?業內行家關先生(化名)給羊城晚報記者提供了一條線索:注意“××楠香”這個關鍵詞。

  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關於金絲楠木的各種尊貴說法,大多數在“××楠香”的宣傳報道中見到、並被其他商家廣泛引用。關先生對這類宣傳關注了很久,他告訴羊城晚報記者:“這些網絡文章,一般轉載自平面媒體的廣告版面﹔而一些網絡視頻,則是出資聘用電視節目制作人,通過正式收藏節目內容加上電視營銷手法來進行推廣。”

  “××楠香”,有何乾坤?

  羊城晚報記者在北京實地走訪“××楠香”展館時,銷售人員屢屢向記者表態:凡是“高端產品”,一律要咨詢一位“張總”,“張總就是我們的館長”。當羊城晚報記者指著店裡的“管理辦法”銅牌當面質疑:“上面不是說你們的館長叫馬智勇?”對方馬上糾正:“張總是副館長,要成為會員,必須跟他談。”

  羊城晚報記者在“××楠香”的官方網站上曾看到通告:“××楠香楠木藝術館是實行會員制銷售,原則上隻對會員開放。室雅楠香會員入會資格有以下三種途徑:1、凡在‘××楠香’楠木藝術館購買家具10萬元以上者自動成為‘××楠香’會員。2、 一次性繳納會費20萬元則成為‘××楠香’會員,會費半年后可以購買家具。3、社會各界領袖應邀成為‘××楠香’會員。”

  但是在現場的“管理辦法”銅牌上,收費標准卻大大提高了:“購買10萬元以上”變成了“購買100萬元以上”﹔“一次性繳納會費20萬元”變成了“50萬元”。羊城晚報記者撥通了“張總”的電話,表示有興趣投資當會員。

  “張總”態度十分熱情,表示“我現在需要流動資金3000萬元,我幫會員理財,單筆資金至少要上百萬元。”在記者表現出猶豫之后,“張總”解釋,因為“我們是有限合伙公司,集資不能超過50個人,超過就變成非法集資了。”記者換算了一下:按最低100萬元/人計算,50個人集資也將達到至少5000萬元。

  “合同條款怎麼定?”記者問。

  “張總”介紹,他們採取的是“買賣加回扣”的方式,根據投資額的不同,一年可以提供8%-13%的利息,投資額越大則利息越高:“我跟你簽訂的是一個買賣合同,但是合同裡面約定的是提貨期限,比如2013年初簽的合同,我借你(資金),就會寫‘年底提貨’。如果甲方(即‘××楠香’)不能及時供貨的話,那就退還乙方(即購買者)本金及利息。”

  記者又問“是否可以選擇提貨或者退回資金?”“張總”回答稱要根據具體合同,“比如1000萬元的東西,如果六折給你,(是否提貨)選擇權在你﹔如果打三折給你,選擇權就在我。我有權選擇讓你退(取)貨或者退還‘定金’。”“張總”還專門強調:“交貨的權利在我,我不可能給你貨!因為我是以會員價(有折扣)給你的,給你貨的話我就賠大了。”

  蔣錚、林曉湄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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