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譽侵權案塵埃落定
2008年4月16日,完美公司向中山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對北京真善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廖宗明、郭廷工等提起訴訟,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當年10月,中山市中級法院以“損害商譽罪”分別判處廖宗明和郭廷工1年6個月和2年有期徒刑。但廣東省高級法院2009年8月作出終審裁定,以“事實不清,証據不足”撤銷該刑事案件一審判決,發回中山市中級法院重審,該刑事案件最終在2010年4月份被公安機關依法撤銷。當記者就此事向完美公司有關負責人求証時,完美公司表示確有其事,但完美公司並不認同撤銷案件的處理結果,認為郭廷工、廖宗明及真善美公司等違法損害公司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因此,繼續向中山市中級法院提起商業詆毀侵權民事訴訟,請求追究郭廷工等人的民事責任,並提出了2933萬元的索賠請求。中山市中級法院於2012年3月就此案作出民事判決,判令北京真善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廖宗明、郭廷工等4人立即停止完美公司的商業信譽與商品聲譽的損害,並且要求被告在相關媒體上刊登為完美公司消除影響的聲明,並判處賠償完美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對於完美公司提出的2933萬元的索賠,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人士稱,賠償50萬元已經是法律規定對侵害商譽賠償的上限。
2012年12月,廣東省高級法院駁回北京真善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廖宗明、郭廷工等人上訴,終審判決維持原判。至此,這場持續時間長達8年的商業詆毀侵權案件終於畫上了句號。
“再沒有一種傷害比失去信任更加的嚴重,這是對守法企業的傷害,更是對整個食品行業的傷害。”完美公司副董事長許國偉說。
盡管所謂的“死亡名單”真相大白,但完美公司董事長古潤金仍心有余悸。他說,“一個與事實不符的輿論場毀掉一個知名品牌的悲劇在中國早有先例。”
曾經的知名品牌三株公司的衰敗就是例証之一。1998年3月,贏回了消費者致死案官司的三株公司,此時卻已輸掉市場,到2000年市場上三株產品幾近絕跡。
古潤金稱,相比三株的命運,完美公司可以說是十分幸運了,盡管公司多年來被 “死亡名單”的陰霾所困擾,但公司仍然活著,產業越做越大。“三株往日的悲情令人扼腕嘆息,但願三株的悲劇不再重演。”
截至1月15日截稿時,《中國新聞周刊》記者未能和廖宗明取得聯系。記者撥打其公司官網上的電話,座機無人應答,而另外一部手機機主則聲稱,她是剛來公司三天的新員工,無法聯系到廖宗明。 ★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