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初次分配機制是改善收入分配關系的重要基礎
初次分配是指國民總收入直接與生產要素相聯系的分配。任何經濟活動都離不開勞動、資本、自然資源、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建設過程中,破除了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平均主義的分配方式,在初次分配領域中,初步形成了以按勞分配為主體、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新分配制度,有力地調動了各種要素的發展積極性。改革開放后,我國經濟總體效率的提高和國民經濟快速發展,與初次分配的體制進步有緊密聯系。
但是,我國初次分配的體制機制仍有許多不完善之處,突出表現為勞動者報酬在初次分配中佔比過低,就業機會公平仍有諸多不足之處,行業之間、企業內部收入差距較大,還存在勞務派遣引起的同工不同酬現象,有些人通過不正當手段無償或低價佔有和使用公共資源而“一夜暴富”。初次分配領域進一步深化改革任重道遠。
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實踐都証明,初次分配是一個國家收入分配的重要基礎。OECD國家的基尼系數在再分配前主要分布在0.4—0.5之間,再分配調節后主要分布在0.2—0.35之間,這說明發達國家的再分配機制比較有效。但發展中國家基尼系數在再分配前主要分布在0.4—0.6之間,經再分配調節后變化不大,這說明發展中國家的再分配調節能力較弱。根據國際經驗,在我們這樣一個13億人口的發展中大國,如果初次分配差距過大,指望再分配來調節相當困難。因此,完善初次分配機制,在收入分配改革中應該得到高度重視,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顧效率和公平。
《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對繼續完善初次分配機制提出了9條指導性政策措施,在《若干意見》4個方面總計30條政策措施中佔30%。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初次分配制度,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要素配置和價格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政府要在創造機會公平的競爭環境方面更加積極作為,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維護勞動收入的主體地位。9條政策措施都直面人民群眾最關注的突出矛盾,有些政策措施已經具有可操作性,政策實施后可以一定程度解決和緩解一些突出矛盾。但初次分配領域的問題較多,有些問題是計劃經濟遺留的歷史問題,有些問題帶有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特殊國情的階段性特征,不可能跨越歷史階段一下子採用發達國家現階段的解決方案。如城鄉二元結構帶來的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過程中一些特殊用工方式和特殊分配方式,今后還將繼續存在,當前應當根據這些特殊用工方式特點在現有基礎上盡量改善分配結果,並在新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逐步解決。初次分配領域的諸多問題隻有通過促進發展、深化改革來逐步解決,初步分配領域的改革目的是通過提高各種要素參與分配的公平性,進一步調動各種要素發展的積極性,提高經濟發展活力,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二、促進就業機會公平,提升勞動者獲取收入能力
初次分配必須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這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制度的根本要求。《若干意見》在維護勞動收入的主體地位,促進就業機會公平、提升勞動者獲取收入能力等方面有一些政策新突破。
首先,就業是民生之本,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努力擴大就業創業規模,促進就業機會公平。我國的人口和勞動力總量和結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過去支撐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人口紅利開始減弱。2012年,我國15—59歲勞動年齡人口為93727萬人,比上年減少345萬人,佔總人口的比重為69.2%,比上年末下降0.60個百分點。勞動力資源總量和佔總人口比重都出現了歷史性的首次下降,這一轉折改變了勞動力供求總量形勢,勞動力資源稀缺性有利於提高勞動在初次分配中的地位。近年來,一方面受勞動力供求關系的影響,另一方面受最低工資標准、新《勞動合同法》等政策的影響,我國城鄉勞動力收入增長加快,勞動者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佔比開始逐步回升。新形勢下,我國就業領域的主要矛盾由過去“能不能找到工作”轉變為“能不能公平獲得好工作”。毋庸諱言,現在一些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招聘制度不夠透明,對許多普通百姓存在機會不公平問題。《若干意見》明確要求,借鑒推廣公務員招考辦法,完善和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在國有企業全面推行分級分類的公開招聘制度,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隻有做到“言必信、行必果”,這一政策落實后才能真正對提高就業機會公平性起到實實在在的促進作用。
其次,實現更高質量就業,促進勞動力報酬和勞動生產率同步提高,成為改善初次分配機制的新要求。“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若干意見》將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作為初次分配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在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方面提出了新的政策要求,對職業培訓和職業教育的重視程度大大提高。一是要求企業必須足額提取並合理使用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二是財政對教育的新增投入下一階段將向職業教育傾斜,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三是要建立健全向農民工免費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制度。通過這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勞動者收入的提高將建立在技能提高基礎之上,勞動者報酬與勞動生產率同步提高就有了制度保障,這可以預防工資上漲過快而降低勞動生產率從而導致工資提高不可持續的問題,也可以防止勞動力成本上升過快導致產業空心化的問題,實現勞動者報酬提高與其他要素“多贏”的局面。
三、建立和完善國有資本和公共資源收益分配機制
除勞動以外的其他要素如何在初次分配中參與公平分配,是健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多種分配方式並存制度創新性問題,也是初次分配領域最容易產生分配不公的環節。《若干意見》從加強國有企業高管薪酬管理、健全技術要素參與分配機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建立健全國有資本收益分享機制和完善公共資源佔用及其收益分配機制五個方面形成指導性意見,呼應了公眾對這些環節突出矛盾的關切,提出了解決當前突出問題的政策思路。
國有資本作為全社會的公共資產,其收益應當為“人民共同分享發展成果”作出應有的貢獻。現實中,國有企業經營管理體制改革雖然在現代企業制度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一定進展,但國有資本收益由全社會共享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仍存在收益被國有企業經營者的高薪和高福利所侵蝕的問題。《若干意見》要求對部分過高收入行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嚴格實行企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政策,逐步縮小行業工資收入差距。對行政任命的國有企業高管人員薪酬水平實行限高並推廣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縮小國有企業內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員薪酬增幅應低於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幅。要全面建立覆蓋全部國有企業、分級管理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收益分享機制,擴大國有資本收益上交范圍,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比例。
近年來,通過不正當手段無償或低價佔有和使用公共資源,少數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發資源財,公共資源佔用和收益成為初次分配不公的重災區。《若干意見》要求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完善公開公平公正的國有土地、海域、森林、礦產、水等公共資源出讓機制,加強對自然壟斷行業的監管。要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全民共享機制,出讓收益主要用於公共服務支出。目前,這些政策還是原則性、方向性的指導意見,必須盡快形成落實這些政策意見的具體實施細則並早日實施。
(作者為國家信息中心首席經濟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