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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 改善收入分配結構的關鍵因素

丁鑫

2013年02月26日07:37    來源:証券日報    手機看新聞

  中國社科院報告建議建立社會保障財政預算

  “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公正分配社會財富的根本性制度保証,它能夠解除城鄉居民的后顧之憂並提供穩定的安全預期。”中國社會保障30人論壇總干事鄭功成在談及收入分配與社會保障時做出上述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攸關國家、企業與個人之間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和不同社會群體分享國家發展成果的合理調節,是促進經濟轉型和經濟社會協調與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

  經過近十年的快速發展,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2012年8月2日,國家審計署發布了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的公告,審計結果顯示,截止到2011年底,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累計結余3.11萬億元,資金總體安全,基金運行平穩,同時也存在著一些需要改進的問題。通過全國社會保障資金的審計,促進和強化了對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對確保資金安全、規范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有積極作用。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郭士征指出,社會保障是改善收入分配結構的關鍵因素,在收入分配結構轉型中,社會保障的作用非常獨特。由於社會保障的導向是向低收入群體傾斜,因此在收入分配中,對“提低促中”發揮關鍵作用,特別是對促中方面。無論是社會救助還是社會保險、社會福利,都通過收入垂直再分配調節,使國民收入中高收入向中低收入流動,為改善國民收入的分配結構做出貢獻。

  而對於社會保障能否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教授宋寶安則指出,社會保障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能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首先,作為社會保障執行主體的政府必須有足夠的經濟實力,來支撐社會保障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能。其次,社會保障覆蓋面必須要廣泛,覆蓋面的廣泛程度是社會保障能在多大程度和多大范圍內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前提條件。第三,要努力協調社會保障投入水平在城鄉之間、行業之間和群體之間等的差距。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教授褚福靈也指出,在初次分配基礎上,以扶貧濟困為己任的社會保障制度可以發揮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社會保障是扶貧濟困的制度安排,在調節收入分配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對於社會保障通過何種方式來調節收入分配,宋寶安指出,在發揮社會保障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方面需要動用國家力量,通過社會救濟等項目來調節收入分配,增加低收入者的待遇水平﹔通過社會保障項目進行再分配,特別是通過社會保險項目進行再分配﹔針對不同人群提供社會福利的不同途徑。

  與此同時,由中國社科院發布的2012年《社會保障綠皮書》中認為,基於目前社會保障財政投入總量不足、投入不均衡的現實,未來需要完善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機制,通過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建議建立社會保障財政預算。

  對於未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與改革,《社會保障綠皮書》認為,未來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需要從以下五個方面著手:一是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障制度的整合與銜接,增強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二是針對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城鄉分割與城鄉差距較大的現實,未來需要建立和完善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制度。三是要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籌資機制,對中低收入人口和貧困人口給予特別支持。四是要建立科學的社會保障待遇補償機制。五是完善社會保障待遇調整機制。應該在堅持總體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的同時,建立差異化的待遇調整機制,重點提高低收入群體和貧困人口的社會保障水平,使之向社會平均水平看齊。

  此外,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鄭秉文針對社保改革所存在的問題指出,未來五年社保改革重點應該是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障可持續性。鄭秉文還提出了改革的主要路徑:第一,啟動事業單位和公務員改革,增強公平性﹔第二,行政人員成本應該列入基金成本,擴大社保隊伍﹔第三,調整各項制度參數,提高財務可持續性,包括調整提高退休年齡的參數﹔第四,引入市場因素。

 

 

(責任編輯:聶叢笑、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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