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昨天公布《網絡發票管理辦法》,自4月1日起施行。
網絡發票是指納稅人通過互聯網、使用稅務機關提供(或認可)的網絡發票開具系統開具的普通發票。推行網絡發票,可有效降低稅收征納雙方的成本,從源頭上解決假發票、真票虛開、開票不計收入、發票填開不規范、申報數據失真等問題,保障國家稅收收入。辦法規定,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通過網絡發票管理系統代開網絡發票。省以上稅務機關在確保網絡發票電子信息正確生成、可靠存儲、查詢驗証、安全唯一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試行電子發票。
去年,財政部等八部委發布《關於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決定在京津滬等22個省市開展網絡(電子)發票應用試點。隨著這次國稅總局《網絡發票管理辦法》的發布,網絡發票、電子發票在全國推廣的速度將加快。
目前很多網店店主並不會主動向消費者提供發票。早在去年國稅總局公布《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時,就引發了電子發票有望推開、或引發網店商品漲價潮,使電商喪失價格優勢的預期。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季冬生教授認為,網絡發票的普及有望打破網上購物經常無發票這一市場“潛規則”,有助於加強對電子商務的監管,有利於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過,一旦稅務部門加強監管,使得征稅在網店中普及,必將提高網店商品價格,最終買單的還是消費者,因此建議出台降稅等配套措施,例如可擴大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覆蓋范圍,將大部分網商納入,以活躍交易,拉動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