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讀】
讓生產經營者成為食藥安全第一責任人
問:這次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有哪些考慮?
中編辦:食品安全目前實行分段監管體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管生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流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消費。
實踐証明,監管部門越多,監管邊界模糊地帶就越多,既存在重復監管,又存在監管盲點,難以做到無縫銜接,監管責任難以落實。多個部門監管,監管資源分散,每個部門力量都顯薄弱,資源綜合利用率不高,整體執法效能不高。
因此,需要下決心改革現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將食品安全辦的職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質檢總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工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改革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需要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建立讓生產經營者真正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
需要充實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形成隊伍集中、裝備集中,廣覆蓋、專業化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不斷提高食品藥品安全質量水平。(據新華社)
(責任編輯:聶叢笑、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