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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儲糧110名“碩鼠”吃掉了什麼?

潘洪其

2013年08月18日08:19    來源:北京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中儲糧110名“碩鼠”吃掉了什麼?

  本報評論員 潘洪其

  “監管措施原本極其粗疏空洞,僅有的一些措施又形同虛設,主要負責人的權力不但沒關進籠子,甚至完全處於“放羊”的狀態。在這樣的內部治理結構下,李長軒、喬建軍之流不長成“碩鼠”,企業不釀成大案、窩案才怪呢。”

  2011年11月,中儲糧周口直屬庫原主任喬建軍攜款3億多元外逃。河南省檢察機關查明,喬建軍與糧商勾結,讓糧商銷售糧庫中的儲備轉換糧,或虛報“托市糧”收購數量,騙取國家糧食7億多元。在查辦喬建軍案件的過程中,檢方不斷收到有關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的舉報材料,越查線索越多,目前已立案查辦110人。(相關報道見09版)

  針對中儲糧河南分公司曝出的貪腐窩案,《人民日報》形容為“官倉老鼠大如斗”,可以說一點兒也沒有夸張。這起中儲糧地方糧庫的驚天大案,涉及金額之大,人員之多,歷時之長,手段之惡劣,情節之嚴重,都遠遠超出了公眾的想象。而更讓人難以想象的是,該案最終得以暴露,不是因為中儲糧系統在日常監管中發現了問題,也不是因為主管部門、職能部門、檢察機關通過監管執法或接受群眾舉報發現了問題,而竟然是被中儲糧周口直屬庫原主任喬建軍攜款3億元外逃“引爆”的。這樣的結果太偶然了,也讓人感覺太不可靠了。

  一段時間以來,中儲糧系統多次曝出干部職工貪腐案件及有關安全生產事故,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的腐敗窩案,在其中具有相當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進而言之,中儲糧河南分公司腐敗窩案及其他相關案件,也凸顯了國有企業特別是大型央企的普遍病症——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企業經營長期缺乏有力、有效的監督,企業難以形成科學、完整的內部治理結構,導致企業諸多層級和環節上普遍存在漏洞,大大小小的“蛀虫”、“老鼠”利用職務之便,得心應手地化公為私,肆無忌憚地侵吞國家財產。

  以喬建軍為例,他在周口直屬庫主任崗位上干了10年,先將妻子孩子投資移民美國,同時分期分批轉移資金,先后10次赴香港、7次去美國,用假護照28次出境赴新加坡、澳大利亞等地。10年期間,從中儲糧總公司到河南分公司,從作為行政主管部門的國家糧食局,到作為職能部門的紀檢、公安等部門,對喬建軍的所作所為幾乎都毫無警覺。在對企業監管方面,據中儲糧河南分公司原總經理李長軒供述,他任職十多年間,除例行的會議活動和接收上報材料,中儲糧總公司很少過問分公司的人事、管理等情況,“有時也會派人下來檢查,基本上都是領著去幾個管理比較好的糧庫看看就走了”。監管措施原本極其粗疏空洞,僅有的一些措施又形同虛設,主要負責人的權力不但沒關進籠子,甚至完全處於“放羊”的狀態。在這樣的內部治理結構下,李長軒、喬建軍之流不長成“碩鼠”,企業不釀成大案、窩案才怪呢。

  中儲糧河南分公司腐敗窩案凸顯的國企病症,病根在於一些國企職能不清、定位不明,有的存在嚴重的職能錯位和權力失范。國有企業掌握大量的自然資源和社會經濟資源,同時承擔一定的政府管理職能。但就前者而言,國企往往與規范、完備的企業治理相距甚遠,就后者而言,國企又不像政府部門那樣,更多地受到法律的約束和公眾的監督,久而久之,一些國企慣出了一身“非企非政”、非驢非馬的毛病,“一把手”職務消費大手大腳,百無禁忌,一些核心部門和關鍵崗位的人員監守自盜、損公肥私,所有這些問題都由此滋生。

  中儲糧河南分公司腐敗窩案,集中暴露了中儲糧系統縱向監督無力、橫向監督缺失的問題。如有關專家所言,應就此認真研究如何改進完善我國糧食儲備制度。這是第一個層面。在此基礎上,還應將該案置於國有企業治理的層面,探討如何完善國企內部治理結構,加強職能部門、司法機關和社會公眾對國企的監督,以信息公開、多方參與、法律約束形成對國企的多邊治理格局。必須有效遏制國企病症,才能真正斷了“官倉老鼠”的活路。

(責編:值班編輯、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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