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浙江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浙江6000多家小微企業被確定為“上規模升級”重點培育對象,宣告這批企業率先邁入“2.0版”時代,並可享受包括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及多項保險建設基金在內的的三年政策優惠。
浙江是中小微企業大省,小微企業佔企業總數的97.4%。截至2012年底,該省有各類市場主體350多萬戶,其中個體工商戶255萬戶,企業90萬家左右。2000萬元規模以上的工業小微企業出口交貨值近4200億元,佔全省總量的38%。
採訪中,浙江省經信委副主任高建明表示,能否“上規”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一個坎,過了這個坎小微企業一般就能上一個台階。
“浙江的小微企業存在地區上的不平衡性,有面大量廣的特點。實際上,有不少上規模企業對轉型升級心存顧慮,怕上規后因管理的規范化而增加負擔,還有部分企業發展當中或存在傳統的小農經濟思想。”高建明說。
為此,浙江建立了“倒逼機制”。全省各地組織開展小微企業分類排摸,全面掌握小微企業發展現狀,按照企業土地使用“畝產論英雄”、單位產值電耗、能耗、排放指標排序等方法,實施差別電價和差別化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手段,加強執法檢查和監管,促使一批生產規模實際已達到規模以上的小微企業,轉為規模以上企業,依法納入統計。
高建明指出,為確保企業健康穩定發展,不僅要將預備升級的小微企業“扶上馬”,更要“送一程”。因此,政府將給升級企業提供具有“含金量”的優惠政策。
據介紹,在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允許其首次上規模后3年內單位繳費比例實行臨時性下浮,每年下浮幅度相當於企業繳費統籌部分1個月的額度。
另外,在財政資金支持上,企業在3年內對實繳稅款地方財政新增部分給予適當補助或獎勵,明確被列為培育對象和新上規企業在環評等方面的費用,3年內按其標准減半收費。
目前,該省已有6267家小微企業被確定為重點培育對象,預計到2015年增至10000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