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將允許民資參股
混合所有制有利於增強國資競爭力
“目前,我們正在逐步清理審批事項,近期還要再下放一些審批事項。”連維良表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正在修訂政府投資目錄,縮小在中央層面審批投資的范圍。按照初步擬定的方案,在中央層面審批的投資量可以減少60%。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應該如何實現市場作用和政府作用的優勢互補、各揚所長、相輔相成?
“市場的決定性作用並不是全部作用。”連維良表示,要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就要從更大廣度和深度推進市場化改革,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例如,通過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可以實現各種資本的優勢發揮,激發各種所有制的活力,有利於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增強競爭力,也可以最大限度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增強市場活力。
《決定》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作出重要新論斷:“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連維良解讀說,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在同一個經濟組織當中,不同所有制的產權主體多元投資、交叉持股、融合發展的經濟形式。這是實踐探索的結果,是富有效率和活力的資本組織形式。
“強調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在新形勢下探索公有制經濟和市場經濟有機結合的一個重要成果。”他表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與以前強調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一脈相承的,同時又有創新和突破。“過去講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強調各種所有制經濟各自發展,強調相互之間不排斥。現在提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則強調不同所有制之間直接接觸,交叉持股,融合發展。”
當被問及民資將來是不是可以參股國企的時候,連維良說,《決定》中用“三個允許”和“三個鼓勵”回答了這個問題。
“三個允許”,說的是“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三個鼓勵”,則是“鼓勵非公有制經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這為非公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改組、與其他資本平等競爭進一步指明了方向,是今后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著力點。”連維良說。(林火燦 朱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