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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美集團張克強“詐騙”44億國資案兩人被取保候審

尹聰

2013年11月29日08:07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華美集團張克強“詐騙”44億國資案兩人被取保候審

  李葦和曹迅毅取保候審前已被羈押三年,均為華美系高管

  “張克強案”出現新進展。昨日,記者從張克強的代理律師處獲悉,同案中被羈押三年的李葦、曹迅毅已於日前被取保候審。該律師稱,該案何時宣判仍不得而知。

  公開資料顯示,李葦曾擔任華美集團的總會計師,曹迅毅也是華美系的高管。2010年底,兩人被昆明市公安機關逮捕。后來,公訴機關指控,兩人參與了華美集團董事長張克強“詐騙”鹽湖集團44億元國有資產一案。

  昨日,“張克強案”的代理律師劉麗娟証實,李葦和曹迅毅分別於今年10月20日和11月2日被取保候審。此時,距離其被羈押正值三年。

  對於三年后“走出拘留所”,劉麗娟稱,李葦和曹迅毅看起來“精神狀況不錯”。一位華美集團的高管表示,兩人不願向媒體透露其過去三年在拘留所中的經歷。

  “取保候審,只是意味著變更了強制措施,不代表兩人已經無罪。”劉麗娟稱,“現在還沒有接到法院何時就張克強等人進行宣判的准確消息。”

  據悉,張克強是在2011年1月4日被刑事拘留的。2012年12月30日,昆明市中院開庭審理了張克強“詐騙國有資產”一案,但至今仍未宣判。

  華美方面質疑,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張克強等人已屬“嚴重超期羈押”。

 

(責編:李海霞、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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