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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壇股份IPO  過會后又曝合同造假及土地違規

黃貴耕 范海江 張蕭然

2013年01月28日11:52    來源:中國產經新聞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仙壇股份IPO 過會后又曝合同造假及土地違規

  1月7日,本報B2版刊發題為《仙壇股份 過會后問題迭出致上市風險重重》,對仙壇股份涉及“速成雞”隱含雙重風險、數據造假掩蓋死雞加工利益鏈、“仙壇模式”依賴押金捆綁農戶等問題做出了詳盡報道。隨著記者調查的深入,仙壇股份存在的虛構銷售業績和銷售合同、募投項目涉嫌違規佔地以及靜默期涉嫌違規宣傳等問題開始浮出水面。

  最近,証監會出台《關於做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告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被稱為史上最嚴“審核”,要求首發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嚴把信息披露質量,堅決遏制虛假信息披露行為,受此影響,仙壇股份成功上市徒增變數。

  虛構銷售業績和銷售合同

  仙壇股份招股說明書顯示,在近3年經銷戶前五名中,自然人陶祥奎一直是一個大銷售客戶,在2009年陶祥奎排名第三,其銷售額為4014.97萬元,佔比3.23%,2010年排名第五,銷售額是3832萬元,佔比2.4%。銷售商品同樣是商品代肉雞。

  在崔家集鎮陶家屯村,記者找到了陶祥奎的家。隻見在陶祥奎家的大門一側挂著一塊銅牌,上面寫著有“濰坊康正飼料有限公司特約銷售處”的字樣。面對記者,陶祥奎卻表示,自己從來沒有賣過雞,現在飼料也不賣了。 

  但仙壇股份招股說明書顯示,2011年6月19日,發行人與自然人陶祥奎簽訂《商品肉雞購銷框架協議》,“約定陶祥奎每年度向發行人採購商品肉雞不低於100萬隻,價格為協商定價,合同有效期為3年”。  

  當記者拿出相關資料,就此問詢陶祥奎時,陶祥奎說:“那是仙壇為了上市找到我弄的”。記者欲進一步了解其詳細情況,陶祥奎卻表示什麼也不再說,“你別問我了,對這事我什麼也不會再說了。”

  2012年12月7日,記者在山東省高密市姜庄鎮幾個村庄又先后走訪了仙壇股份另外幾個經銷客戶。 記者發現招股說明書上近3年幾乎年年上榜經銷量前5名的劉敬德、潘尊業和牟家俊3個人,也均已經不再從事“拉雞”生意。

  在姜庄鎮潘家庄村,記者看到劉敬德家的大門緊鎖。鄰居說,劉家搬到高密城裡住了。從其鄰居嘴裡,記者了解到,劉敬德現在已經不拉雞了,他弟弟劉敬喜(音)原來和他一起干,現在也不干了。聽說劉敬德好像開出租車了。

  仙壇股份招股說明書顯示,其經銷客戶牟家俊,住址為山東省高密市姜庄鎮崔家庄村120號。但崔家庄村民說村裡面沒有姓牟的,應該是附近村庄的。

  從崔家庄村往東穿過了兩個村庄,在一個叫飲馬溝的村庄,在村民的指引下,記者找到了“拉雞”的牟家俊家,門牌39號,門鎖著。

  有村民告訴說,他家搬到平度了,好像也不拉雞了,轉行了。

  在姜庄鎮潘家村記者見到了潘尊業。潘尊業說自己從2012年1月份就不干了。從潘尊業這裡,記者也得到了劉敬德、牟家俊都不再“拉雞”的消息。

  潘尊業也對招股說明書上顯示的他和仙壇公司業務量數字進行了証實。看到記者提供的數字,潘尊業說,“差不多,當時和仙壇公司的業務量很大”。潘尊業亦承認去年和仙壇股份之間簽訂了《商品肉雞購銷框架協議》。

  而在仙壇股份的招股說明書裡,不僅潘尊業,陶祥奎、劉敬德、牟家俊3個人均在2011年與仙壇股份簽訂了《商品肉雞購銷框架協議》,均“約定每年度向發行人採購商品肉雞不低於100萬隻,價格為協商定價,合同有效期為3年”。

  其中牟家俊簽訂的時間是2011年5月22日,劉敬德協議的具體時間是2011年6月9日,潘尊業簽約的時間為2011年6月10日,陶祥奎簽約的時間是2011年6月19日。

  仙壇股份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期顯示為2012年3月1日,而此時劉敬德、潘尊業、陶祥奎、牟家俊等4人至少已經從2012年1月份開始,不再從事該行業,也就是和仙壇股份之間不再有商品代肉雞業務來往。此時仙壇股份仍然簽署包含有不實信息的招股說明書,而不做改正,是無心之過還是另有原因?

  仙壇招股說明書顯示,近3年前五名經銷戶共涉及到7人。而據記者通過調查發現,目前其中已經有4人不再從事該業務,另外3人目前是否還和仙壇股份有相關業務往來,情況不明。

  而根據招股說明書來看,這4人對仙壇股份銷售業績的影響是顯而易見。招股說明書顯示,2009年向陶祥奎銷售金額是4014.97萬元,佔比3.23%,向劉敬德銷售金額是4002.30萬元,佔比3.22%,向牟家俊銷售金額是3318.72萬元,佔比例2.67%﹔2010年向劉敬德銷售金額是4504.67萬元,佔比2.83%,向潘尊業銷售金額是4490.45萬元,佔比2.82%,向陶祥奎銷售金額是3832.00萬元,佔比2.40%﹔2011年向潘尊業銷售金額是4538.91%,佔比2.45%,向劉敬德銷售金額4338.87萬元,佔比2.35%。

  那麼這些優秀銷售客戶為什麼要退出?據知情者透露,這些經銷戶之所以退出,是因為往年仙壇股份的肉雞多在海邊等相對優良的環境養殖,品質較好,目前養殖環境變化,品質就變了,讓這些經銷戶的利潤受到了影響。

  就上述問題,本報記者專門發函向仙壇股份進行核實,但直到截稿前仙壇股份也未作任何回應。

  募投項目涉嫌違規佔地

  除涉嫌合同造假外,仙壇股份在多處建設項目用地涉嫌違規。

  據悉,仙壇股份本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將用於3個項目投資,投資額高達42086萬元。分別為總投資額達30500萬元的生雞屠宰加工廠建設項目、總投資達6653萬元的24.6萬套父母代肉種雞場建設項目以及投資額達4933萬元的年產20萬噸的飼料生產項目。

  2012年12月3日上午,記者在牟平大窯沁水工業園內大窯路上,看到仙壇股份食品加工項目正在熱建之中。兩棟大樓已經建到了10多層。上面有許多工人正在忙碌。工地門口賣盒飯的夫妻兩人正在把一盆盆炒好的菜,一樣樣擺放在一輛鋪上大木板的三輪車上。

  路邊豎立的項目介紹牌上顯示這樣的字樣:山東仙壇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項目,由山東仙壇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興建,總投資3.05億元,佔地面積8萬平方米。建筑面積7萬平方米。該項目主要是建設肉食雞生產加工車間及萬噸冷庫4.4萬平方米,辦公樓7000平方米,宿舍樓及餐廳1.9萬平方米。2013年5月竣工投產。項目投產后,年可加工肉食雞5500萬隻,加工雞產品13.2萬噸,年產值12.1億元,利稅9000萬元。該項目可解決2000人就業,帶動養殖戶1000戶,年增加農民收入1.2億元。

  山東仙壇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項目在2012年3月17日舉行了開工儀式,當地媒體亦對此進行了相關報道。從項目介紹上的投資數字額度,基本可以認定該項目正是仙壇股份此次募集資金擬投資的生雞屠宰加工廠建設項目。

  在牟平大窯沁水工業園內仙壇大街上,記者還看到了仙壇股份所屬的另外兩個已經投入運營的項目,仙壇股份飼料事業部飼料三廠(仙壇大街97號)和山東仙壇食品有限公司(仙壇大街99號)。

  在兩個項目的門口,沿著仙壇大街兩側,停靠著兩溜大貨車,司機介紹說,“我們是給仙壇飼料三廠送糧食的”。

  然而,據知情人反映說,已經投入運營的和正在建設的仙壇項目用地,均沒有獲得相關合法批文,屬於違規用地。

  2012年12月4日,為了求証此事,記者來到了煙台市國土資源局牟平區分局。在該局三樓地籍科,當聽說記者想要了解部分項目用地是否下發了國有土地使用証時,一位工作人員說,“我沒有義務給你提供”,接著又說,“這是我們領導規定的”。

  隨后,記者到了該局辦公室,見到了初姓辦公室主任,並說明了來意。

  該初姓辦公室主任說,領導都去開會了,並讓記者第二天下午再打電話聯系。

  在記者即將離開時,該初姓辦公室主任又補充說,“現在監管這麼嚴,那麼大的項目不可能沒有手續。到時候有手續我電話告訴你。”

  記者說也可以傳真一下或者提供一下批文編號,初姓辦公室主任說:“這些都是商業秘密,那不行。”

  當天,針對仙壇股份公司正在建設和已經投入運營的項目用地是否均已獲得合法用地批文等問題,《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還專門採訪了仙壇股份。仙壇股份辦公室工作人員說,採訪公司領導需要預約,並要求記者先提供相關採訪提綱。按仙壇股份辦公室工作人員要求,記者提供了採訪提綱。后來又數次電話聯系,但最終記者的採訪要求未能得到仙壇股份方面的任何答復。

  招股說明書上顯示,生雞屠宰加工廠建設項目建設地址位於牟平區崔山大街南、大窯路東,土地面積79997.80平方米。“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公司已與煙台市國土資源局簽訂了合同編號為煙台-01-2011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出讓款已支付,土地使用權証已取得。”

  但是,記者在國土資源部相關網頁上並沒有搜到編號為煙台-01-2011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而且根據常識,招股說明上的合同數字位數不對。比如合同編號為煙台-01-2011-0205等。缺少具體的位數,不知是有心還是無心之過?

  在相關國土部門網站上,記者隻查找到一份《煙台市國土資源局牟平分局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公示》,該公示發布時間為2011年3月31日,公示期為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4月6日。該公示出讓9宗土地,土地用途均為工業用地,受讓單位均為仙壇股份。

  蹊蹺的是,9宗出讓土地有7宗位於仙壇股份總部所在地的大窯鎮蛤堆后村周邊。並且9宗土地均面積較小,最小的隻有0.2696公頃,最大的也隻有3.9903公頃。也就是說,其中並沒有包含佔地8萬平方米(8公頃)的山東仙壇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項目。

  另外,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仙壇股份網站顯示該公司建成於2001年,為何其土地使用權在2011年才獲得?早在2006年9月5日,國務院就下發被業內簡稱為31號文的《關於加強土地調控的通知》。該通知規定,從2007年起,工業用地必須通過招拍挂的方式出讓,為什麼在2011年3月30日,煙台市國土資源局牟平分局工業用地還在協議出讓?

(責編:周世佳(實習生)、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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