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20日電 (羅知之) 2014年1月6日,周筱?在其新浪微博發布了對嫣然天使基金的若干質疑,嫣然天使基金發起人李亞鵬先生、嫣然天使基金、以及主管單位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在當天分別公開做出了表態、澄清和聲明。經過對周筱?攻擊嫣然天使基金的言論進行仔細核查,今天嫣然天使基金發表公開信,就周筱?的連續“爆料”進行詳盡的一一回復。
嫣然熱衷於和專業隆胸的民營整形醫院合作?
周筱?曾在實名舉報中指出,“嫣然熱衷於和專業隆胸的民營整形醫院合作,難道這些都屬於唇?裂的范圍嗎?”“我的信息來自嫣然天使內部的線人。”
嫣然天使基金表示,首先在表格中公布的信息“雅安定向資助”,被周筱?惡意篡改抹去。其實,嫣然天使基金的合作機構為‘成都市婦女兒童中心醫院’亦被周筱?篡改抹去,向公眾謊稱這就是我們和民營整形醫院的合作原因,誤導公眾。下圖摘自嫣然天使基金官網《救助名單》公開信息。

公開信內容顯示,嫣然天使基金的救助方向及范圍,均有公開信息,清晰表明了救助范圍:1、對於前來接受唇?裂手術的貧困兒童,如同時患有其它病症:先心病、耳廓缺失、包皮過長、口裂、面裂,我們均會盡最大努力進行救治。2、在救助的唇?裂患者當中,亦有相當一部分已超出兒童年齡范疇,最大年齡者為來自西藏阿裡的64歲藏族同胞。
單例手術高達9.9萬元?
周筱?曾在實名舉報中指出,“高達5300多萬的善款支出,為什麼未在紅十字和嫣然的報告中做特別信息披露。”“單例手術高達9.9萬元。”
公開信內容表示,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2010、2011及2012年的《年度審計報告》當中的《財務報表附注》中的重大公益項目中,已明確公示了5322萬元的定向捐贈用於籌建嫣然天使兒童醫院。並且,嫣然天使基金表示,七年來平均單例手術的救助成本未超過4500元,並且是全額救助,低於其它公益機構的同類救助成本。
嫣然六年以來拒絕公開任何財務報表?
周筱?曾在其實名“爆料”中指出,“嫣然六年以來拒絕公開任何財務報表。根據《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第四條”,基金會必須公布包括財務報表在內的年度工作報告……等。”
公開信指出,嫣然天使基金是成立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的專項基金,而不是“基金會”,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不屬於《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第四條當中的“基金會”范疇。因此,審計包含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的審計報告當中,並依據《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做主要數據和審計結果的公開。
嫣然天使兒童醫院是穿了馬甲的伊美爾醫院?
周筱?曾在實名舉報中指出,“用善款建了醫院,變成了私人醫院。取消6家合作定點醫院是為了利益輸送,嫣然天使兒童醫院是穿了馬甲的伊美爾醫院。”
嫣然天使基金表示,嫣然天使兒童醫院為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民辦非營利企業相關管理規定》,非營利性醫療構一是運行目標不同,是為社會公眾利益服務而設立運營的醫療機構,不以營利為目的。二是分配方式不同,非營利醫療機構所有盈余隻能用於自身發展,不能分紅。三是處置財產方式不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剩余財產隻能由社會管理部門或其它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處置。四是價格標准不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必須實行政府指導價。也就是說,從其登記成立之日起,嫣然天使兒童醫院就不是任何個人的“私有財產”,更不是什麼“私人醫院”,其所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營業收入、經營盈利都屬於社會資產,沒有任何人,包括發起人、創辦人、捐助人以及實際經營者,享有這些資產的所有權。按照上述有關法律法規,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發起人、董事會成員、股東對醫療機構不享有所有權,也沒有從機構盈利中分紅的權利,沒有處置機構終止服務后所有資產的權利。在此前提下,稍具理性和常識的人就會知道,往這樣的機構注入資金,是無法獲得任何實質性回報的。周所謂用善款建了醫院變成了私人醫院的說法,違背基本經濟理性和企業經營常識。如果不是出於無知或思維混亂,那隻能是別有用心。
並且,嫣然天使兒童醫院共有180余位工作人員,在建設過程中得到了北京各大醫院的支持,尤其是首都兒研所附屬兒童醫院,80%的醫生均來自於他們的支持。
李亞鵬就是越做公益越有錢?
周筱?曾在其實名“爆料”中指出,“在中國,公益就是生意,而且是最賺錢的生意,李亞鵬就是越做公益越有錢。” ﹔“李亞鵬涉嫌嚴重刑事犯罪”,並自詡“我為了增強爆料效果,採用了傳播學上的議程設置理論。”
公開信內容表示,李亞鵬多年來,為嫣然天使基金建設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和資源之外,為培養高素質嫣然天使團隊,他額外資助和支持了7年以來嫣然天使團隊的人員工資、房租及行政辦公費用。李亞鵬甚至連一個捐贈人的身份都沒有,一直在默默地付出。嫣然天使團隊有25位同事,團隊中有8位同事擁有海外留學背景及碩士(及以上)學歷。他們因為共同的理想和嫣然無私的救助精神而走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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