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業繳存覆蓋率不足20%
修法連續兩年推遲 住房公積金再造“所有制不公”
李樂
隨著又一次被列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稱“住建部”)下一年度的工作任務的重點,《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的草案稿(下稱“草案稿”)在馬年伊始再次“爽約”。截至2014年2月,“草案稿”尚未上報至國務院法制辦。
住房公積金修法已經連續兩年推遲。2012年、2013年兩年,住建部均提出在當年度內完成“草案稿”的修訂工作,並上報國務院法制辦。不過,受制於強制繳存、擴大繳存面、用途監管等方面的利益糾葛,致使住房公積金“修法”連續兩年未能如期完成。
住建部內部統計顯示,截至2011年,住房公積金繳存覆蓋面約為全國城鎮職工的78%,但繳存覆蓋主要集中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非公有制企業中,住房公積金繳存的覆蓋面約為20%,這意味著近80%的民營企業職工未有住房公積金覆蓋。因“所有制”身份不同而導致的住房公積金“保障差距”,正在形成一種新的因“所有制”而造就的“不公平”。
再度延遲
住建部部長姜偉新針對《條例》修改提出的要求是,“繼續開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盡快上報國務院法制辦。”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的有關工作,今年還要繼續做,仍然是重點工作。”2月13日,一位不願具名的住建部官員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証實,《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下稱《條例》)的修訂工作,已被列入住建部2014年重點開展的工作之一。
這已經是《條例》連續第三年被列入住建部當年度重點工作任務范圍。2011年年底,住建部部長姜偉新明確提出,要求在2012年6月前,完成條例修訂的工作並上報國務院法制辦。但是這一工作在2012年6月時,並未如期完成。於是,在2012年年底,住建部再次明確提出,2013年要完成《條例》修訂草案稿,並上報國務院法制辦。
但是,截至2014年2月,住建部並未將《條例》修訂的草案稿上報國務院法制辦。相比於2012年、2013年兩年提出明確的時間結點,在部署2014年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主要工作時,住建部部長姜偉新針對《條例》修改提出的要求是,“繼續開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盡快上報國務院法制辦。”
北京、天津、山西等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人士均向記者証實了這一消息,他們都表示,2012年、2013年住建部都以不同形式就《條例》的修訂工作,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多次征求意見,並召開了多次研討會,但均未有最終定論。
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於1999年頒布,一直是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據。2010年,由於部分地方政府提出在保障房建設資金領域,引入住房公積金結余作為中長期建設貸款的支持,住房公積金修法隨之提上議事日程。
目前,具體修訂工作由住建部公積金監管牽頭,住房保障司、房地產監管司、住房改革與發展司協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