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19日電 (記者 喬雪峰 夏曉倫)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為了進一步便於舉報人提供價格違法線索,發改委提高了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標准,原來最高獎勵二千塊錢,現在提高到獎勵五千塊錢,特別重大的違法行為線索的舉報最高可以提高到一萬塊錢。
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價格監管與反壟斷工作新聞發布會,就去年所開展的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工作和今年的一些部署和安排,並答記者問。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和反壟斷局副局長張光遠表示,國家發改委對舉報工作一直非常重視,我們的舉報電話在2001年就開通了,一直是人工操作的。我們現在正在建設在12358價格舉報信息系統,根據信息系統建設相配套也修改了《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規定》。12358價格舉報信息系統全國聯網之后,各級價格監管部門通過電子化、信息化的手段進一步提升群眾價格舉報效率。建成之后群眾舉報會更便捷,現在是傳統的方式,打電話、寫信,建成之后可以手機舉報、發短信,電話也是24小時開通,上班時間有人工,下班時間可以留言。
張光遠表示,舉報信息系統建設成之后,效率會更進一步提高,現在我們舉報規定要求價格主管部門在接到舉報之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是否受理,如果轉辦的話也是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舉報人可以隨時按照舉報的編碼進行查詢,公開透明度會進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