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2月27日電(郝帥) 農業部新聞辦公室27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農業部農村經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將向媒體介紹《農業部關於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表示,家庭農場在發展的過程中,我們一方面堅持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地位、決定性作用。同時,政府在家庭農場的發展過程中要加以引導和鼓勵。
趙鯤表示,發展家庭農場的意義十分的重大。具體到我國而言,我們承包農戶的規模很小,大部分需要流轉土地,而且承包農戶的資金實力比較弱,家庭的發展是一個長期而緩慢的過程,從世界各國的經驗來說,對家庭農場的發展給予扶持也是通行的慣例。
趙鯤指出,我們去年做了大量的調研,從一些地方的實驗來看,主要是在引導土地有序流轉的基礎上,結合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適度規模經營,通過政策扶持、示范引導以及完善服務來積極穩妥的推進家庭農場的健康發展。 一是要明確方向,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針對性。各級農業部門要根據本地的實際,明確家庭農場的認定標准,建立健全家庭農場的檔案。二是通過開展示范家庭農場的創建活動,建立和發布示范家庭名錄,引導和促進廣大家庭農場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三是要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落實涉農建設項目、財政、信貸、抵押擔保和農業保險,設施用地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來共同幫助家庭農場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問題。
趙鯤表示,去年,我們和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專門做了調研,並達成了共識。一是家庭農場是一個自然而然發育的組織,許多現實中存在的較大規模的經營農戶其實就是家庭農場,但不一定非要到工商部門登記。從實踐的情況看,到工商部門登記的家庭農場主要是在經濟發達的地區比較多,我們了解的情況是從事農產品的附加值比較高,特別是發展外向型農業的家庭農場,在經營方面的需要,需要提高市場的公信力,所以他們到工商部門登記。二是登記的形式多樣化,家庭農場不是獨立的法人組織形態,在實踐中有的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有的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還有的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但是,家庭農場不能登記為合作社,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參與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