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卿作
個稅征收不能“見鵝就拔毛”(市場觀察)
所有收入打包計稅 家庭負擔納入考量
本報記者 羅蘭
完善稅收制度是經濟改革的重點,其中,關系百姓切身利益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尤為引人關注。日前,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加快房地產稅改革立法進程及個人所得稅改革,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現行個稅淪為“工薪稅”
英國經濟學家哥爾柏曾把征稅的藝術概況為: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
業內人士表示,“見鵝就拔毛”而不顧及其他是不可取的。其實,為減輕中低收入群體的負擔,我國曾多次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到2011年9月1日,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高到3500元?月,工資薪金所得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調整為七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將最低的一檔由5%降為3%。
然而,改革后的個稅依然沒有充分體現公平的原則。據了解,目前世界各國對個人所得稅征收有分類所得稅、混合所得稅、綜合所得三大模式,而我國是其中為數不多的採用分類制模式的國家。專家指出,這種模式符合稅制簡便的原則,但分項計征使一些高收入者可以把多元化的高收入通過“分散化”避稅,最終在社會上形成高收入者稅負輕、低收入者稅負重的現象。
“目前中國的稅負集中在中等收入和中下收入階層,富裕階層的稅負相對外國來說顯得太輕了。”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有關統計顯示,在全部個人所得稅收入中,近2/3來源於中低收入家庭。社會上普遍流傳著一種說法:現在個人所得稅已淪為“工薪所得稅”。
公平稅負改革呼聲高
“個稅屬於二次分配,主要起到調節兩極分化、殺富濟貧的作用,但現在並沒有解決這個問題。政府要讓利,不要指望個稅能對整個稅收做出什麼大文章。”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長徐洪才對本報記者說。
這些年,公眾要求進一步深化個稅改革的呼聲越來越高,大家不僅希望繼續提高起征點,更呼吁從分類向綜合征收邁進。政府對此極為關注,多年前就將個稅改革方向定為將現行的分類稅制改革成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在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明確提出“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將產生諸多積極的影響。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中山大學稅收與理財研究中心主任楊衛華指出,推進個稅改革及征管模式的轉變,有利於進一步完善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從而達到公平稅負,為我國市場經濟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以調動一切勞動者的積極性。
然而,由於各種原因,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改革目標多年來並未取得實質性進展。如今,工薪階層生活壓力日益加大,改革的呼聲因此越來越強烈。“目前我國社會貧富差距不斷擴大,這個問題不解決,最終會成為社會不穩定的因素,而個稅能夠間接起到縮小貧富差距的作用,通過調節收入差距來緩和目前由於收入分配不公帶來的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楊衛華強調說。
差別化模式逐步實現
專家指出,本屆政府視改革為最大的紅利,相信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體制改革會盡快落地。
對於改革內容,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林雙林認為:“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即把工薪、股息財產所得和其他收入綜合在一塊征稅,形式上類似於日本實行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模式。對於綜合征收的部分,應把所有收入進行加總制定統一的稅率,而分類的部分則單獨制定稅率。”
中國社會科學院專家張斌建議,個稅改革應該更加體現以“人”為中心,綜合考慮收入情況和負擔情況。在建立起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后,逐步實現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和差別化扣除模式,從而充分照顧到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
楊衛華表示:“還是應該選擇以個人為單位而不是以家庭為單位作為改革的突破口。對個人經常性所得或者勞動所得採用綜合征收模式,每個月按月預繳個稅,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對於個人的其他收入,如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則採用分類征收模式,我認為財產轉讓所得也應分類征收,對這些收入一次性征收,不用匯算清繳。同時,在征管上,最根本的一點就是要改變稅源監控模式,加強現金管理,減少現金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