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9日電 (喬雪峰 郝帥)3月1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召開新聞發布會,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在接受記者提問時表示,如果進城的農民買不起商品房的話,符合條件他可以走保障房這條路。如果他收入也相對高一些,不符合保障條件,但是夠不上市場,中間共有產權住房這個品種就可能會再覆蓋相當一批。這個政策不單單覆蓋農民工,也包括從其他地方移居到大城市當中的新就業人口。
在新型城鎮化規劃當中涉及到城鎮居民及常住人口住房問題的兩個新政策。第一,要對落戶農民要實現住房保障的全覆蓋。換句話講,符合落戶城市住房保障條件的農民家庭全部納入到住房保障范圍,第二要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齊驥表示,這說明無論你是落戶還是不落戶,隻要在城市長期工作,但是他沒有得到城市的戶籍,對這部分群體也要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
齊驥表示,對於進城的農民來說,在許多大城市當中都是過不去的坎兒。因此在新型城鎮化規劃當中專門有一章,叫健全城鎮住房制度。在這個制度設計當中,我們提出了幾個原則,叫市場配置資源和政府保障相結合,以市場為主,來推動形成總量基本平衡。第一個總量基本平衡,是指供求關系平衡。第二個是結構基本合理。結構基本合理的含義就比較寬泛了,既有商品房的供應,也有保障性房建設。對於一些既不屬於保障對象,因為他的收入或其他方面不是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但是他確實還買不起商品房,對於這一類的群體,我們提出要建設供應政策性商品住房。也就是說要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即在一定時期內實行共有產權,政府和購房者共有產權,通過這樣的模式,來解決買不起市場房又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夾心層”。第三是房價與消費能力相適應。就總體上而言,我們要保証市場平穩,要保証房價與消費者的支付能力相平衡。這裡面地區之間可能會有很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