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上海4月15日電(羅飛 姜泓冰)《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草案)》將在下周舉行的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進行審議。1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組成人員和市人大代表赴自貿試驗區開展立法調研,並召開法規解讀會。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等分兩路視察了上海暢聯國際物流公司、外高橋國際機床中心、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藝術品保稅倉庫,聽取了市政府副秘書長戴海波所作的關於自貿試驗區建設情況的報告,以及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劉華所作的關於自貿試驗區條例草案的解讀。
上海研究制定有關自貿試驗區的地方性法規,主要是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結合自貿試驗區挂牌以來的運作實踐和需求,凝聚制度創新內容,積累可復制、可推廣經驗,為自貿試驗區的改革試點工作提供更為有力的法制支撐。據悉,作為綜合型立法,自貿試驗區條例草案根據自貿試驗區的定位和特點,建構了一個涵蓋管理體制、投資貿易、金融稅收、綜合監管、法治環境建設等方面的總體制度框架﹔同時提煉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創新經驗,將半年試點工作以來有關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工商登記制度創新、貿易監管制度創新、金融創新以及政府監管模式創新等方面的改革創新措施通過條例草案予以確認和完善。條例草案分九章,共六十條。
解讀會上,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杜悅妹、丁偉、馬新生、潘志純和市人大代表童麗萍、吳大器等結合條例草案及解讀內容,就如何做好創制型立法、如何發揮條例的引領作用和示范效應、如何借鑒吸納各地相關經驗做法,以及在條例草案中進一步充實有關自貿區人才建設、信息平台互動共享、金融風險防范等方面內容作提問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