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塊玉是如何鑒定的?
走訪多家玉器銷售商得出
兩塊玉的鑒定價值又是如何出爐的?辦案檢察官介紹,檢察院分別委托了成都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進行真偽鑒定、錦江區物價局價格認証中心進行價格鑒定。
錦江區物價局價格認証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成都商報記者,相對於普通商品,玉器的價格很難確定,正所謂“黃金有價玉無價”,由於價格認証中心並非專業人員,在此次價格鑒定中,他們通過調查多家玉器銷售商家,由這些商家中從業多年、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工作人員進行品質等鑒定,並通過比對類似產品的價格,以相對合理的市場價格作出了鑒定意見。
整個過程由價格認証中心兩名工作人員進行,調查了3家以上商家,主要集中在春熙路附近,各種規模的商家都進行了調查,歷時超過一周。
“鑒定人員需要具有相關專業的資質,同時還需要具有司法鑒定資質。”四川衡平司法鑒定所負責人王小玲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鑒定工作首先需要對物品的品種進行定性,比如古玩字畫類,需要對其真偽進行鑒定,玉石器物類,需要對它的品種和質量進行鑒定。王小玲表示,與其它鑒定相比,司法鑒定機構可以對藝術品的真偽和價值一並作出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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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賄”的價值認定目前法律無規定
多位刑法專家和司法人員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雅賄”一詞並非法學概念,而是源於司法實踐。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接受採訪時表示,目前法律並沒有對“雅賄”的定義、價值認定等問題進行規定。
記者調查發現,司法實踐中對雅賄物品的鑒定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文物部門鑒定真偽或價格,或者直接委托物價部門鑒定價格,另一種則是直接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真偽和價值一並鑒定。此案則是直接委托物價部門進行了價格鑒定。
西南政法大學博士后研究員、四川豪達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張麗表示,如果同一案件中,出現了主客觀價格不一致的情況,根據刑法學“主客觀相一致原則”和刑訴法“疑罪從無、疑罪從輕”原則,法院應該採信有利於被告人的價格,就低不就高。洪道德則指出,受賄數額應當按照鑒定價格確定,既以實際價值確定。(錦檢秦蕾 成都商報記者 周茂梅 孫兆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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