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關於修訂2013年國內生產總值數據的公告》,核算司負責人就此接受了《中國信息報》專訪。
問:為什麼要對2013年GDP數據進行修訂?
答: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我國成功開展了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這次普查,手段有新突破,內容有新拓展,依法普查有新進展,是一次組織科學嚴密、過程公開透明、信息化程度高、數據真實可靠的普查。這次普查對2013年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進行了全面調查,獲得了更為全面准確的基礎數據,為GDP核算提供了新的資料來源和依據。按照國際通行慣例和我國前兩次經濟普查的做法,需要利用三經普數據對2013年GDP初步核算數進行修訂。
問:2013年GDP作了哪些修訂?GDP和產業結構數據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答:這次修訂2013年GDP初步核算數,主要是針對經濟普查所帶來的基礎資料的變化,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制定的經濟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進行的。修訂后的2013年GDP為588019億元,與2013年初步核算數568845億元相比,總量和幅度分別增加19174億元和3.4%。這一增幅,不僅低於2008年二經普4.4%的增幅,也顯著低於2004年一經普16.8%的增幅。
2013年GDP數據修訂后,三次產業結構有所優化。三次產業比例由初步核算的10.0:43.9:46.1,修訂為9.4:43.7:46.9。需要說明的是,修訂2013年三次產業結構數據,使用了國家統計局2012年修訂的《三次產業劃分規定》。
問:是否會按照以往慣例,對GDP歷史數據進行修訂?
答:按照國際通行的做法,在基礎資料或核算方法發生較大變化時,都要對有關歷史數據進行修訂。因此,2013年我國GDP數據修訂后,我們還需要對2013年以前的GDP歷史數據進行修訂。由於工作量大,GDP歷史數據修訂工作目前尚未完成。待GDP歷史數據修訂完成后,也將以適當方式對外公布。
問:修訂2013年GDP數據對2014年GDP增速有何影響?
答:2013年GDP修訂后,會影響2014年GDP總量,但基本上不影響2014年的GDP增長速度。因為我們計算2014年GDP增長速度時,對於普查后增加的增加值增長速度,按所在行業統一可比的增長速度計算。從前兩次經濟普查看,2004年和2008年普查后,GDP總量比當年初步核算數分別增加16.8%和4.4%,但2005年和2009年GDP增速基本上都沒有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