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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自6月底《基金法草案》初次審議通過以來,業界對新規定中新增的基金組織形式、私募投資范圍與監管部門等問題討論熱烈。其中,關於PE投資基金是否納入該法的爭議最為激烈。10月23日,《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二次審議,大方向仍是PE入法。然而12月2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最終確定PE/VC不納入新法。
証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第十九條規定,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其本人、配偶、利害關系人進行証券投資,應當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報,並不得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發生利益沖突。記者還隨機採訪了幾位基金持有人,他們也認為放開基金經理炒股不妥——不讓炒股都敢搞“老鼠倉”,放開炒股豈不更為便利?
記者席鋒宇 近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分組審議証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時,任茂東委員建議,對於內幕交易、“老鼠倉”、虛假陳述、操縱市場等行為,應採取無過錯原則。美國對於重大事實不實陳述、重大遺漏和誤導性陳述的民事責任,採用過錯推定責任。
公開募集基金的受托人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表述修改為“基金的委托人和受益人為投資人,公開募集基金應當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為共同受托人”,明確賦予基金托管人托管公開募集基金的法律地位。
《基金法草案》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專門從事非公開募集基金管理業務的基金管理人,其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經營期限、管理的基金資產規模等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國務院証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可以從事公開募集基金管理業務。
基金業14年的高速發展道路中,法制嚴格、監管透明起到了強大的助推作用。近日,《証券投資基金法(修…
近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証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並將該修訂草案在中國人大網公布,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而在某財經網站的調查中,超過53%的人認為,允許基金從業人員投資股票無助於減少老鼠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