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自由銜接轉換,且無論如何轉變,都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累計計算權益。隻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就可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並享受相應的待遇,如不滿15年,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當前養老保險制度存在多種模式,待遇從低到高依次有:新農保、城居保、城鎮職工保和機關養老金。之前,國務院剛剛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合二為一,鄉村農民和城鎮靈活就業者被納入同一保險制度規范下,現在又制定了城鎮職工保與城鄉居民保之間的轉換銜接辦法,等於是打通了兩種養老保險制度之間的轉換通道。
如果將來機關養老金能夠順利被取締,並軌到城鎮職工保中間來,那麼全國隻存在兩種養老保險模式,即:城鄉居民保和城鎮職工保。應該承認,這已經是很大的進步。打通兩種養老保險之間的轉換通道,最大的價值就是,那些之前參加一種保險后來又參加另一種保險的人們,不用擔心先前繳的錢都白繳了而選擇退保。但問題依然存在:
其一,在城鄉居民保中,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所以將來如果轉入城鎮職工保,損失相對較小。可是,城鎮職工保卻嚴格區分為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如果將來轉入城鄉居民保,隻能轉走個人賬戶部分,這和之前退大量退保的流動人群的實際損失完全一樣,無論是退保還是轉走,都在給發達地區統籌基金無償做貢獻。
現收現付制下,全國統籌難以很快實現,名義賬戶制因此是比較可行的選擇。所謂名義賬戶制,就是把社保賬戶變成一個銀行賬戶,有清楚的個人繳費記錄,將個人繳納的部分和企業繳納的部分全都記入個人賬戶。但是,正如銀行將吸納的存款貸給哪家企業與儲戶無關一樣,國家做不做實賬戶也與個人無關,隻需保証個人退休后能按時足額拿到錢。名義賬戶制下,城鎮職工保或可和城鄉居民保一樣,全額計入個人賬戶並跟隨轉換,這才算免去了后顧之憂。
其二,兩種保險雖然可以實現轉換,但是待遇上的懸殊差距仍是一個大問題。相對於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標准很低。如何縮小兩種保險之間的過大差距,以及在建立兩種制度之間可以轉換的通道之外,是否應該預留一條可以並軌的通道?比如,農民工和靈活就業者,隻要願意自出企業那部分錢,也可以參加城鎮職工保,並且全額計入個人賬戶?如果隻要沒有所謂“正式工作”,個人就無法參加城鎮職工保,由死板制度造成的“雙軌制”,在將來仍是無可逃避的不公平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