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8日電 (記者 劉陽)今日,《中國現代支付體系變革與創新》發布會在中央財經大學舉行,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他建議監管部門在監管包括新型支付在內的互聯網金融等業務時,要把握兩條底線: 第一,對互聯網金融、新型支付的監管,不能以遏制創新、降低金融效率為代價。第二,監管的實施,更不能成為保護既得利益者的工具。
針對央行未來有可能出台的針對支付領域包括互聯網金融的一些政策,郭田勇認為,監管層在出台監管互聯網金融政策的時候要在金融監管和保護消費者利益之間尋找平衡點。金融監管最核心的問題是要管風險,但也要支持一些國家鼓勵的導向。他認為,與監管機構提高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服務、三農方面貸款風險的容忍度一樣,對於互聯網金融、新型支付這類新業務,也應該在監管上提高風險容忍度,應比傳統銀行和支付領域要高。否則,從監管導向上,如果對一些創新型的金融產品過度強調風險的話,有可能把這種創新給扼殺掉。
(責編:劉陽、劉然)